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公司董事长应刚先生、总裁林治海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及财务部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声明:保证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GF Securities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三)董事会秘书:罗斌华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87550265 87550565
传真:020-87553600
电子邮箱:lbh@gf.com.cn
证券事务代表:蔡铁征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87550265 87550565
传真:020-87553600
电子邮箱:ctz@gf.com.cn
(四)公司地址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5楼、18楼、19楼、36楼、38楼、39楼、41楼、42楼、43楼和44楼
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
(五)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股票代码:000776
(六)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定期报告刊登网址:
定期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七)其他有关资料
1、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388号
2、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7月19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公司注册资本:2,507,045,732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有效期至止)。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0000001337
组织机构代码:12633543-9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0100126335439号
粤地税字440106126335439号
4、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26楼
(八)监管部门分类评价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1年公司被分类评价为A类AA级证券公司。
(九)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年6月30日 2010年12月31日 增减
总资产 70,285,472,237.24 95,946,580,139.21 -2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9,497,998,852.33 19,401,217,301.41 0.50%
股本(股) 2,507,045,732.00 2,507,045,732.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78 7.74 0.52%
项 目 2011年1-6月 2010年1-6月 增减
营业收入 3,270,800,219.36 3,633,283,241.81 -9.98%
营业利润 1,708,250,490.70 2,121,337,165.11 -19.47%
利润总额 1,720,156,554.16 2,167,212,738.27 -2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3,025,031.02 1,639,639,020.97 -1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34,095,587.47 1,616,238,539.90 -17.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66 -18.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66 -18.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3% 9.97% 下降3.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9% 9.83% 下降3.04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93,131,737.09 -12,836,530,311.83 -79.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9.21 -5.12 -79.88%
注1:201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4号文件核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第九条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计算每股收益的规定,上表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2,474,576,673股。
注2:在计算2010年1-6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以2010年6月末股本2,507,045,732股计算。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也采用该口径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合并报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551,865.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314,48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39,709.8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