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齐元玉先生、丁锋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勤国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齐元玉
非职工代表监事:齐元玉、丁锋
职工代表监事:徐勤国
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