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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概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04013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2,032.29元,母公司净利润-707,616.1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扣减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49,662,432.16元及27,088,599.36元,截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6,046,147.6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81,034,784.51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7,544,521.8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78,392,215.36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5,738,3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9,662,432.1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秉持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前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已履行程序及相关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

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审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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