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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召开第九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应收款项核销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拟对相关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经公司测算,共拟核销应收款项合计39,352,387.6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欠款单位名称金额账龄已计提坏账金额核销金额原因
1松滋市王海燕骨科诊所1,871,175.005年以上1,871,175.001,871,175.00公司已经注销
2吉林市民生医院740,000.005年以上740,000.00740,000.00公司已经注销
3成都市慧宇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5年以上400,000.00400,000.00公司已经注销
4山西烽塬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32,500.005年以上332,500.00332,500.00公司已经注销
5锦州东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8,000.005年以上118,000.00118,000.00公司已经注销
6云南圣德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1,000.005年以上21,000.0021,000.00公司已经注销
7齐齐哈尔先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400,000.005年以上4,400,000.004,400,000.00公司已经注销
8西安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005年以上1,120,000.001,120,000.00公司已经注销
9山西经尔纬商贸有限公司2,945,675.004-5年2,945,675.002,945,675.00公司已经注销
10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500,000.004-5年500,000.00500,000.00公司已经注销
11安徽省海伦达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999,988.005年以上5,999,988.005,999,988.00吊销营业执照
12哈尔滨普兰特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3,912,266.675年以上3,912,266.673,912,266.67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3湖北省禾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903,000.005年以上3,903,000.003,903,0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4通辽蒙一堂医院1,950,400.005年以上1,950,400.001,950,4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5滨海新城医院有限公司1,710,000.005年以上1,710,000.001,710,0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6山西广济医院(有限公司)1,238,000.005年以上1,238,000.001,238,0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7袁丽莉1,046,283.005年以上1,046,283.001,046,283.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8灌南仁慈护理院3,170,000.005年以上3,170,000.003,170,0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19湖南康诚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39,500.005年以上539,500.00539,5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20大庆市让胡路区长海医院1,479,000.005年以上1,479,000.001,479,000.00法院已判决未有可执行财产
21江苏诚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75,000.005年以上775,000.00775,000.00法院已判决不能继续执行
22山西燕达商贸有限公司1,180,600.005年以上1,180,600.001,180,600.00涉及刑事法院终止审理

二、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此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当年损益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应收款项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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