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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3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00,000.00元,扣除辅导费、承销费、保荐费共计29,66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5,738,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青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共计4,978,669.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0,759,330.81元。该事项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2009年10月20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11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天津财专办”)下发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津监[2010]84号)(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指出本公司发行费用列支不规范,多计发行费用925,821.32元,本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重新编制了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瑞岳

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06267号审计报告。本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原来的720,759,330.81元调整为现在的721,685,152.13元。2011年4月2日本公司已将多计的发行费用925,821.32元汇划至中国工商银行津青支行0302085129300090280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90280户”)。

2013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撤销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030208512930009028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开设030206081930053365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33655户”),将原90280户余额全部转入33655户。截至2013年4月8日,33655户累计收到90280户划拨款169,234,574.17元。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241号文《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该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52,574股,每股发行价为32.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3,859,997.00元,用于对子公司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订的承销暨财务顾问协议,公司支付西南证券承销费、财务顾问费6,000,000.00元,西南证券于2012年10月30日将扣除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后募集资金107,859,997.00元存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0302060819300516948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16948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包括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评估费、登记登报等其他发行费用2,705,223.23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及公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154,773.77元。

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5]229号)文《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该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92,644股,每股发行价为2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72.32元,用于对子公司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仁堂公司”)的投资,建设“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西

南证券签订的承销暨财务顾问协议,公司支付西南证券承销费、保荐费25,400,000.00元,西南证券于2015年3月12日将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后募集资金924,599,972.32元存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271377584401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84401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包括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及公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946,222.72元。根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对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公司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300,000,000.00元用于“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2015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84401户划入资金300,000,000.00元至天津康仁堂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273977966143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66143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09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187,221.20元,公司根据2009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587,772.70元。2010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27,537,513.30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6,667,323.80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570,200.50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347,289.00元;④ERP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66,600.00元;⑤丙肝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00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00元;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58,986,100.00元。2011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29,971,506.13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7,607,629.70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2,707,305.46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0,135,150.97元;④ERP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90,620.00元;⑤丙肝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00,000.00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120,000.00元;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88,910,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1,685,152.13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1,020,632.34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7,696,240.63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355,009,543.84元,实有余额355,129,430.30元,差异119,886.46元系募集项目的零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355,129,430.30元,其中活期存款15,129,430.30元,银行定期存款340,0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2012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90280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95,125,707.20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4,323,911.00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7,134,478.20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65,618.00元;④ERP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1,000.00元;⑤丙肝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000,000.00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240,000.00元;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83,910,700.00元,用于支付新疆力利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募集资金净额为721,685,152.13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32,190,543.77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2,821,947.83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81,053,748.07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81,386,000.53元,其中活期存款81,386,000.53元,银行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332,252.46元,其中:119,886.46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12,366.00元系银行未达账项,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2012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16948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460,320.00元,其中: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6,460,320.00元,用于支付4名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款。募集银行账户16948户募集资金净额为105,154,773.77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45,160.58元,本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6,460,320.00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98,839,614.35元,实有余额99,984,837.58元,差异1,145,223.23元系部分与本次募集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2013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664,697.15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764,594.50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850,102.65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30,000.00元;④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20,000.00元;⑤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00元,用于支付新疆力利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35,903,027.78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7,486,644.98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60,101,534.93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60,221,421.39元,其中活期存款30,221,421.39元,银行定期存款13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2013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16948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8,694,453.77元,其中: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98,694,453.77元,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88,813.82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5,154,773.77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88,813.82元,实有余额188,813.82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以前年度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与本次募集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1,145,223.23元已于2013年度完成置换。2014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9,440,167.37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8,372,093.56元(包含转出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400.00万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092,719.65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53,200.00元;

④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73,883.76元;⑤ERP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8,270.4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0,359,940.03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46,926,812.35元,

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15,118,279.81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33655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65,238,166.27元,其中活期存款15,238,166.27元,银行定期存款5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49,880,113.54元。主要系:

1)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2014年7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2014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16948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89,249.20元,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增加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用于增加其资本公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16948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89,249.20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5,344,022.97元,16948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0.00元,实有余额0.00元。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4年8月15日销户。

2015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030,536.09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299,562.50元;②ERP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10,400.00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420,573.59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2,502,418.40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51,957,348.44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12,230,222.09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33655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12,350,108.55元,其中活期存款12,350,108.55元,银行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15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84401户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66143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3,263,546.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0,965,742.43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13,263,546.00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

金应有余额817,648,419.15元,实有余额622,302,168.75元。其中活期存款422,302,168.75元,银行定期存款20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95,346,250.40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已将其他发行费用4,100,000.00元从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中转出;2)2015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2016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008,705.96元,其中:①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250.00元;

②ERP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92,400.00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709,055.96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3,633,183.82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54,966,054.40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10,352,281.55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33655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10,472,168.01元,其中活期存款1,0472,168.01元,银行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16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84401户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投入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66143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77,509,093.35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9,431,838.08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90,772,639.35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648,605,421.45元,实有余额349,159,171.05元。与应有余额差异299,446,250.40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

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16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2017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838,117.57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96,646.00元;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6,717.00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734,754.5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4,779,345.46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58,804,171.97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07,660,325.6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33655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07,780,212.08元,其中活期存款7,780,212.08元,银行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17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84401户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投入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66143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29,643,287.2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2,784,607.63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20,415,926.56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422,314,903.79元,实有余额122,868,653.39元。与应有余额差异299,446,250.40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2018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580,332.75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20,000.00元;

②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360,332.7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5,901,989.11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62,384,504.72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05,202,636.5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33655户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05,322,522.98元,其中活期存款5,322,522.98元,银行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18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84401户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66143户实际投资募集资金“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5,714,926.3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4,198,470.78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36,130,852.94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308,013,840.56元,实有余额108,567,590.16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99,446,250.40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2019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765,027.53元,其中:治疗脓毒症I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765,027.5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9,139,774.01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69,149,532.25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1,675,393.89元,实有余额101,795,280.35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19年度,本公司银行募集账户84401户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投入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账户66143户对“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3,249,345.1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5,456,403.19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89,380,198.05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56,022,427.86元,实有余额86,576,177.46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69,446,250.40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1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606,371.84元,其中:治疗脓毒症I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606,371.8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0,631,356.95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3,755,904.09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98,560,604.99元,实有余额90,145,128.74元,与应有余额差异8,415,476.25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及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治疗脓毒症I类新药项目超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8,535,362.71元,该部分超额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度,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66143户对“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7,605,884.8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6,239,814.85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46,986,082.85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99,199,954.72元,实有余额49,753,704.32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49,446,250.40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1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2,073,760.74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3,755,904.09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00,003,008.78元,实有余额100,122,895.24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21年度,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66143户对“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1,486,521.5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6,824,634.15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68,472,604.41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78,298,252.46元,实有余额58,852,002.06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446,250.40元。主要系: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33655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3,422,183.23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3,755,904.09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01,351,431.27元,实有余额101,471,317.73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022年度,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66143户对“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473,284.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7,537,878.87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74,945,889.04元,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72,538,212.55元,实有余额33,091,962.15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39,446,250.40元。主要系: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4,653,749.60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4,100,000.00元已于2016年3月4日完成置换,剩余553,749.60元发行费未置换;2) 2022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天津康仁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66143户对“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7,933.40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募集资金净额为721,685,152.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90280户和33655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4,937,379.43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3,755,904.09元,33655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02,866,627.47元,实有余额102,986,513.93元,与应有余额差异119,886.46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119,886.46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募集资金净额为919,946,222.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84401户和66143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8,112,686.94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75,043,822.44元,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173,015,087.22元。根据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9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3,568,836.82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以及前期未置换的发行费553,749.60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0.00元,且66143户和84401户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7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国都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由河西支行指定其下属佟楼支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与国都证券签订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

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保荐终止协议》,国都证券对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进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终止;同时,公司与西南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西南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为规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与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天津康仁堂公司、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过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030206081930053365548,049,134.5054,937,379.43102,986,513.93
合计48,049,134.5054,937,379.43102,986,513.93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273977966143、271377584401账户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7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已按深圳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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