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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董事会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审慎地履行了职责。各位委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推动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方面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贡献力量。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3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朱开悉先生担任主任,独立董事谭燕芝女士、董事尹霖先生担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1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海利2022年度总体审计策略》。

2、2023年3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初步审计的2022年度公司财务合并会计报表,并发表《关于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合并会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的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请年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复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最终稿。

3、2023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大华”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并出具《关于审阅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4、2023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3年6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3年8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全程跟踪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为更好的跟踪监督2022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于2023年1月29日—30日重点对海利贵溪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在认真听取海利贵溪公司刘凌波董事长和伍海波总经理关于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后,我们深入海利贵溪公司生产车间和环保车间,了解农药化工生产流程,着重了解和核实“海利贵溪”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和财务运营情况,特别是重点考察了丁硫克百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环境保护、风险防范,并在会议室召开了现场实地考察工作总结会议。我们对“海利贵溪”的历史沿革进行了了解和

梳理,对2022年度疫情期间全体员工的拼搏精神和做出的贡献充分肯定;我们了解了“海利贵溪”的经营与市场情况,对市场环境变化进行了探讨,针对价格影响表达了关注并期待加强风险控制;我们对“海利贵溪”的环保问题及治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对公司环保方面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予以肯定,针对环保政策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影响进行了沟通,并就如何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进行了讨论;我们对“海利贵溪”主要的利润来源及其未来项目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表示了关注,希望在技术路线成熟稳定时加快新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全程跟踪与监督,深入参与年度审计的核心环节和关键工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持续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审计中特别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处置等重点问题的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有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督促“大华”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工作安排有序,审计计划周密,人员组织合理,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准较高,有较好的口碑和执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独立性强,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大华”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7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由于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4亿元,比2022年末资产总额39亿元增加了5亿元,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大,审计人员配置增多。

(二)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允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讨论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内审报告,我们认可内审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内审计划执行,并对内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序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通过听取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情况汇报,我们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总体进展情况和关键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大华”对公司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审计任务,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

露、收入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充分履职,有效促进了公司整体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审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规范与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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