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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4〕896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693,920.6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41,556,818.81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股利分配57,717,760.82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55,532,978.59元。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169,392.0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8,363,586.53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派发55,152,529.28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893,211,057.25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年限要求,公司需在两年完成衔接工作,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纪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审计工作平稳过渡需求,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后续将根据《选聘办法》于2025年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选聘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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