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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通讯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卢根旺先生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与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7,036,725.2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1,343,275.53 元,加上其他调整177,793,105.12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0,703,672.52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5,469,433.33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与资金情况,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与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且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2024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4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未优于非关联方同类的交易条件,将按公允商业条款与合规业务程序开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遵循公平、公正且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卢根旺、林良杰先生与本议案相关方有关联关系,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议案通过。

八、《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九、《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与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张家港”)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增资协议》。2023年12月29日,马森张家港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首次出资实缴,宁波百地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前,公司为宁波百地年提供的担保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后,将被动形成对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且在上述关联担保存续期间,被担保人及其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公司拟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宁波百地年股权比例(即49%)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关联担保额度事项。本议案尚需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进行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因卢根旺、林良杰先生与本议案相关方有关联关系,需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议案通过。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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