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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关于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77 号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一、关于2020年、2019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1. 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是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采购在建工程‘智能云平台项目’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该项目(余额为4,444.97万元)截至期末尚未转入固定资产。《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智能云平台项目进行价值评估,针对智能云平台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点,将由供应商提供新的软件系统,并指派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整改、优化及完善。请说明:

(1)请年审会计师就保留事项说明已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未能核实上述事项的具体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性审计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该项目已投入运行使用而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不足与问题,产生不足与问题的原因,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协商情况,项目后续整改优化工作是否涉及进一步资金投入;对该项目评估的进展情况及预计完成时间。

(3)自查说明该项目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价款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2. 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审核报告》)显示,2020年度子公司深圳市鹏煜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煜威)与浙江威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威特)签订补充协议,鹏煜威同意浙江威特就应收其的销售款项2,480万元以248.40万元折扣支付;2020年度鹏煜威与西莱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莱特)及其实际控制人达成和解协议,鹏煜威同意豁免西莱特的应收销售款项1,587.48万元,豁免后债务余额为1,500万元;针对其他应收款531.91万元,公司进行账簿核查,积极同相关往来单位进行沟通,通过催收、诉讼等方式回收资金。请说明:

(1)上述补充协议、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协议签订的背景、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增销售的情形。

(2)履行上述补充协议、和解协议及回收其他应收款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其他应收款事项期后进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其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需对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审核报告》显示,子公司深圳市华东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兴)2019年部分销售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应调减2019年度营业收入605.09万元、营业成本370.9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4.69万元、所得税费用32.91万元,考虑到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未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在2020年度对并购华东兴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44.98万元。

(1)未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2)结合上述账务调整情况,说明华东兴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参数(如营业收入、预测增长率)是否需要调整,如是,列示调整后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2019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否合理、审慎。

(3)华东兴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资产组的划分依据、可收回金额和关键参数(如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等)及其确定依据、重要假设及其合理性、关键参数及相关假设是否与2019年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等,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4)除上述调整外,自查华东兴的前期业绩真实性,说明相关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情形,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4. 本报告期,公司“PCB检测自动化” “锂电检测自动化”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913.56万元、24,697.6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54.20%、59.68%。请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主要客户、在手订单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情况,说明上述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增销售的情形,期后回款及销售退回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本报告期,公司在大陆以外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140.82万元,同比下降69.16%,毛利率为53.50%,较上年增加28.20个百分点。请分产品说明本期海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构成,海外收入的具体地区,海外销售前五名客户主要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海外业务毛利率较高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对江门市拓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鹏煜威、深圳市集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正业玖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坤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12,499.94万元。请说明前述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资产组的划分依据、可收回金额和关键参数(如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等)及其确定依据、重要假设及其合理性、关键参数及相关假设是

否与2019年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等,本期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6,871.42万元,较期初增长2.55%,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453.29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170.48万元,核销1,023.73万元。请说明:

(1)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回款情况、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并报备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明细表;本期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2)本期核销应收账款的形成时间、欠款方的成立时间、主要股东、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交易背景、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列示本期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具体构成,转回的原因,款项收回时点,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是否谨慎、客观,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结合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时点、判断依据说明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本期计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5,166.82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47.72万元,转回或转销9,286.91万元。请说明:

(1)结合存货的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前期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是否谨慎、客观。

(3)结合问题(1)(2)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 本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332.05万元,对在建工程-南昌智能智造工程项目计提减值390万元。请说明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主要参数及选取的合理性、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4,986.68万元,前五名合计占比72.58%,账龄在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合计占比22.69%。请说明前五名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约定付款时间、预付账款时间、约定交货时间、期后结转情况,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账龄超过一年的

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尚未结转的原因,期后结转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 本报告期,公司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1,284.95万元。请说明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及相关折旧政策,报废或处置的原因,对公司生产影响的影响,交易对象,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 本报告期,公司将子公司深圳正瑞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对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认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深圳正瑞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仍由正业科技控制,纳入本期报表合并范围”。请说明:

(1)转让该子公司的原因、交易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支付安排,本次转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该子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3. 本报告期,公司购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2,663.78万元。请说明购置相关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及其他

14. 《审核报告》显示,公司与芜湖小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

州古稆科技有限公司、民惠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支付资金事项,公司自查发现是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徐国凤通过上述交易以预付采购款的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19年末资金占用余额为3,376.02万元,徐地华、徐国凤于2021年4月26日已全部归还。《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定该资金占用事项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请说明:

(1)结合公司自查情况,说明上述违规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时间、过程,相关资金流出的决策人、审批流程,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失效的原因,责任人及具体责任的认定情况及问责措施。

(2)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目前是否具有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防范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事项。

15. 年报显示,玖坤信息未完成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承诺方应补偿2,155.58万元;华东兴未完成2018年至2020年业绩承诺,承诺方应补偿944.98万元。请说明截至目前公司与承诺方沟通补偿的进展情况,双方对业绩补偿金额是否存在分歧,并结合承诺方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及资信情况,分析说明业绩补偿的可回收性,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

16. 年报显示,公司因合同纠纷银行账户被冻结488.12万元。请说明资金被冻结的背景、时间,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的具体影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17. 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59,277,9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23%,且因股票质押违

约、债务违约等事项涉及多起诉讼。请结合相关诉讼判决及执行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负债、还款能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化解风险措施等情况,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2021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5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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