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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81号)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8.56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期债券为2年期,本期债券的全称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滨房02”,债券代码149585。

三、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8.56亿元(含8.56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56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四、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中对如下事项进行了关注:(1)公司销售金额中来自杭州区域的占比高,存在集中风险。公司房地产业务中来自于杭州区域的占比近三年分别为90.83%、59.34%和

38.23%,当地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提升,且竞争非常激烈,盈利空间狭小。(2)公司存在补库存需求。与公司开发和销售规模相比,公司未开发土储规模较小,存在补库存需求。(3)公司项目权益占比有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公司土地储备权益占比49.52%,较2019年的51.61%略有下降,公司土地项目权益占比有待提升。

六、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2021年3月31日净资产为288.13亿元(2021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4.1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4.1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25亿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若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八、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40%-4.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8月3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8月4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五)配售”。

十一、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500万(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二、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四、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十五、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4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十六、因发行人本期债券涉及到跨年更名,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本期债券的名称修改亦不影响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效力。

十七、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十八、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滨江集团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人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人民币27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登记结算机构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一季度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8月5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8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交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 “16滨房0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银行账户:33050161662700002451-0002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8月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1年8月3日)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1年8月4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2021年8月5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户
T+2日 (2021年8月6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下载本公告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1年8月3日(T-1日)14:00-17:00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3650;

申购邮箱:sd@citics.com

联系电话:010-6083369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1

年8月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56亿元。认购不足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1年8月4日(T日)至2021年8月5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四)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1年8月3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8月3日(T-1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五)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六)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1年8月4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21年8月5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全称”和“21滨房02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户号:7116810187000000121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章凌

联系电话:010-60837241

(七)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联系人:沈伟东、陈国灵

联系电话:0571-88177663

传真:0571-8604618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王艳艳、屈耀辉、张大明、赵伟男

电话:010-60833551、60837839

传真:010-60833504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期限:2年期 (利率区间:3.40%-4.40%)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21年8月3日14:00至17: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3650,申购邮箱:sd@citics.com,咨询电话:010-60833699。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5、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合格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合格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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