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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是平安银行转型进阶、再启新程的关键之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和员工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核心目标,紧密结合全行转型战略和经营活动,持续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手段,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为促进转型、强化内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巡检监督工作向“纵深化、重整改、强聚焦”延伸

2020年,为适应内外部严峻的经济、金融、疫情等形势,监事会巡检监督工作在前三年基础上重点向“纵深化、重整改、强聚焦”提升,进一步强化巡检监督的实效。

一是巡检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年内,监事会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对81个经营单位与总行管理部门进行了巡检,发出巡检监督意见41份。同时,监事会有效整合总分行的内控监督资源,将巡检工作向二级机构和基层重点领域延伸,全行43家经营机构全面推进累计对981家下属机构进行了巡检,出具巡检监督意见935份,并通过调查问卷、员工访谈等加深对基层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的了解,巡检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

展,成为监事会强化监督工作的有力有效手段。与此同时,监事会还与纪检监察、人力资源、财务企划等部门组成巡检组,对问题多发单位开展了驻点巡视,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调查问卷、接受举报等方式,对相关机构的党委纪委履职、工作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合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调查,并将驻点巡视结果知会管理层。

二是重点核心领域的监督更加聚焦。2020年,监事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听取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零售风险条线、稽核监察条线四个重要条线的工作报告,检视并通报监事会上一年度监督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监事会结合2020年内外部形势、风控重点、以及银行转型发展现状,围绕风险防控、合规管理、资产质量、经营效率、员工管理、疫情影响及应对等方面向四个重点条线的管理层共提出20方面60条监督意见,有效传递监督声音,并持续推动监督意见落实和监督实效的提升。

三是存在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改善。2020年,监事会监督工作在“重整改”的导向下,监督意见的整改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经检视,监事会上一年对四个条线提出的监督意见中,有46.7%的问题得到很好的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48.3%的问题已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只有5%的问题仍需持续提升整改效率。各经营单位的巡检监督意见整改中取得“明显整改成效”的平均占比较上年提升了29.6个百分点。全行的内控合规意识明显提升,

亮牌、处罚数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严重违规数量、重大处罚占比均明显降低。

(二)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全面参与 “三会一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1次,现场列席董事会会议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27项议案。会上,各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恰当行使表决权利。监事长及部分监事还直接参加了全行各类经营工作会议、合规内控与案防会议、风控会议等。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和活动,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掌握管理层经营动态和各类经营信息,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或提示,充分履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董监高”履职监督和评价工作。年度内,监事会持续完善董监高履职评价机制和履职档案,围绕董监事参会、调研、发言、沟通等履职信息,以及高管绩效达成及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情况,组织开展上一年度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监事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内外部评价意见,规范完成履职自评、互评、他评等评价环节,并通过履职评价向董事会、高管层及各监事提出工作改进建议,有效促进董监高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的提升。年度履职评价情况,均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三是持续加强与外审的沟通和合作。监事会注重对外审资源的利用和价值发挥,建立了与外审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交互机制,每季度召开沟通会议,及时获取审计发现和风险信息,并结合监管和监事会关注重点,针对重点风险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2020年,监事会针对银行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现状,联合外审开展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情况”专项检查,围绕非信贷资产管理的审慎性提出风险意见和管理建议,推动资产业务风险管理的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监事会履职规范

一是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了员工监事和外部监事的遴选程序,制定了换届过渡期工作方案,完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监管报备工作,顺利完成两届监事会的交接更替,保障了监事会换届工作的平稳、高效。

二是修订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修订并完善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监事选任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内外部公司治理和监事会运作的各项政策、制度,编印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制度汇编》,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推进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和提升。

三是畅通内外部沟通渠道,完善信息收集机制。对内,加强与前中后台业务及管理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获取经营动态和管

理信息;对外,注重与同业机构的交流和学习,不断丰富监督实践。通过畅顺渠道和机制,监事会信息收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

2021年是平安银行新三年战略的深化之年,转型进阶加速推进,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战略落地情况,继续深化巡检监督,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提高履职水平,履行好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为推动我行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监事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监事会成员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恪尽职守、忠实勤勉,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全年,监事依规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出席率和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符合履职要求。工作中,各位监事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巡检及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在金融、法律、会计、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的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本行转型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监事会监督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法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没有异议,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

效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七)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八)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有关事项没有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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