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6月20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公司制定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对公司员工跟投的范围、人员、形式、权益、资金来源、跟投总额及个人限制、权益分配等多项重点内容进行明确。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实施项目跟投,将根据此《管理办法》制定具体跟投实施方案并相应开展工作。《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试行)》)。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