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公司选举董事长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经审阅董事林敏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2.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林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