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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地产:2015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9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3 月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小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继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夏志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内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际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发布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69593364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8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宝安地产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宝安地产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AOAN HONGJI REAL ESTATE GROUP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小将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5-27 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5-27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公司网址                 www.bahjdc.com
电子信箱                 sz000040@bahjd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柏志伟                                 刘莹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联系地址
                                    27 楼                                  27 楼
电话                                0755-82367768                          0755-82367726
传真                                0755-82367780                          0755-82367780
电子信箱                            sz000040@bahjdc.com                    sz000040@bahjd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办公室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9217441-8
                                     公司前身为 1950 成立的集体所有制的宝安县搬运公司,1989 年改组为深圳市装
                                     卸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公司历史用地的房地产开发、自有
                                     物业的管理等。1993 年 12 月改组为公众公司“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1994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装卸运输货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仓储;自有物业管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按
                                     深贸管审证字第 249 号规定执行);出租客运。
                                     2009 年 6 月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1 年 5 月公司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名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证券简称由“深鸿基”变更为“宝
有)
                                     安地产”。 2012 年 7 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变更为: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物业管理;仓储。
                                     2015 年 10 月,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收购东旭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仓储;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
                                     管理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
                                     的制造、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磊、肖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1,665,729,176.07      1,036,534,229.70             60.70%        815,110,76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049,579.76       53,168,620.57              16.70%        103,031,902.90
(元)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6,060,237.64       11,163,397.65               491.76%        77,372,173.2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013,163.30      -68,125,406.89               380.38%      -471,653,896.8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1               18.18%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1               18.18%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9%               4.12%                   0.67%              8.40%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6,768,909,271.05   4,269,813,106.09                58.53%      3,983,137,87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25,798,590.34   1,268,770,969.88                    4.49%   1,262,658,327.17
(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99,390,035.17     289,642,444.22          195,078,883.40      981,617,81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90,678.35      14,115,331.58          10,894,781.69       30,548,78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502,920.43     14,299,494.37           10,854,567.13       34,403,255.7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619,178.38     252,804,089.69            8,109,094.11      156,719,157.8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34,835.66            -13,102.94           -40,382.35
冲销部分)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         17,194,345.18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9,670,236.91         1,0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06,387.18          6,531,453.76        10,881,316.40
出售、处理投资单位收益                                     225,071.29                     -        35,873,902.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03,418.61         11,377,709.99        22,055,107.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75.06                     -                       -
合计                                                    -4,010,657.88         42,005,222.92        25,659,729.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 稳步发展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等辅业。2015年10月,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后,公司收购了东旭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旭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新能源”)100%股权,正式进入光伏发电行业,并将已开发的总规
模为1.15GW的电站项目作为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建设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核准文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房地产行业
     2009年至2013年间,我国房地产行业经历了多年高速发展的黄金期,房价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政
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深化,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
得到了一定遏制,住房价格逐渐恢复平稳,行业发展趋于理性,房地产行业进入稳步健康发展的“新常
态”。
     在“新常态”下,依靠市场高速发展支撑房企快速扩张的时代走向终结,房地产行业整体发展趋缓,
竞争日趋激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考验。
    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积极顺应市场趋势,以市场为导向,继续以首置、首
改、改善型产品为主,坚持“打造片区品质最优产品”;资源配置由目前的三四线城市逐步向一线城市及
核心二线城市倾斜,力争赢得持续增长的竞争优势,实现有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2、新能源行业
     开发利用太阳能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是能源
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2014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油、天然气和原煤等化石燃料的占比为89.1%,
核能为1.0%,水力发电8.1%,包括太阳能、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仅为1.8%。由于能源结构严重依
赖于化石燃料,碳排放量已接近环境所能承受的临界点,日益严重的污染、持续的雾霾天气成为经济及社
会发展的不可承受之重。中国政府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
取尽早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为落实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各项政策以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对光伏应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用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正是在上述光伏产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大力支持下,我国近年来光伏发
电市场才得到了蓬勃发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取得了爆发式增长。同时,我国太阳能组件巨大的产能给太
阳能光伏发电业务的上游带来了充分的竞争与充足的供应,保证了组件市场的价格透明、供应充足,为发
电市场装机容量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在上述政策支持及产业环境下,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光
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和发电量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
      对公司而言,未来的1-2年是极其宝贵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如能如期建成装机容量为1.15GW的募投项
目,不仅可以在投资、建设和运营光伏电站的过程中,通过大规模建设和集约化运营所产生的显著规模效
应,节省建设和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而且可以使公司迅速跻身行业竞争第一梯队,品牌和竞争力将
籍此形成,并为后续持续开发、建设、运营更多项目奠定坚实的业绩基础,公司由此将进入快速发展的良
性循环,保证未来的持续增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期末余额为 2,846,638,204.75 元,相比上年增长了 423.2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东旭
货币资金
                               新能源在年末收到信托融资 20 亿元。
                               期末余额为 38,730,001.34 元,相比上年增长了 305.64%,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东旭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能源按信托计划认缴的信托公司保障基金 2400 万元。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地产业务核心竞争力
      1、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打造高品质产品
      公司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在各项目全面推广“工法样板”,对工程质量做到事前控制,通过
完善工程进度和质量考核的机制,保证项目开发整体的施工质量及进度,打造高品质产品,不断优化产品
设计,跟踪设计全过程,做好施工现场成果把控与技术支持。严抓项目成本的监控及动态跟踪,及时发现
偏差,及时采取措施。通过精细化管理的实行,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公司各具创意的产品得到了众多消费
者的认可和厚爱,并多次荣获奖项与荣誉。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优质物业服务,助力项目品质提升
     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配套服务,公司不断创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
标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全过程、精细化的“优质管家服务”及“专心、耐心、细心、贴心、
放心”的“五心服务”,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3、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改善民生尽一己之力
     公司提升企业效益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参与宝翠苑项目的保障房建设,将多年积累的
开发经验运用其中,确保保障房与商品房同等高品质,为改善社会民生尽一己之力。
     (二)光伏发电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1、强大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实力
     公司拥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开发团队,专门负责地面电站、分布式电站等多种类型光伏电站
项目的开发工作。同时,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包括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指南、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指南、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指南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指南等系列
文件,明确了光伏电站项目预评审、立项及开发转建设的工作流程,从制度上对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工作进
一步规范、完善。
     2015年,公司累计完成备案装机容量超过1GW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显示了强大的开发能力,随着公
司实力及市场影响力的进一步加强,公司目前的开发团队,足以支持更大规模的电站开发任务,为光伏发
电业务的可持续经营打下扎实基础。
     2、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的竞争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东旭电力)具有EPC的资质和经验,
并拥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专业团队。东旭电力承担公司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能够严格控制项目工程质量,
提高电站的发电效率,降低建设成本。公司还与知名光伏电站智能运维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开
发并实施公司定制化的远程智能集控系统,提高电站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健全的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体系
     依托在新能源行业的积累,东旭新能源已搭建了完善的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业务的组织体系,
制定了完整的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体系,对开发、建设及运营全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在流程的关键节点,
明确管理要点,并从国内外知名光伏企业持续引进具有丰富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实战
经验的优秀人才。东旭新能源核心业务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既相互支持又相互监督,可有效的保障
光伏发电业务的发展。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完成了股权结构的调整,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收购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承接了东旭集团光伏发电业务板块,标志
着公司正式进军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时隔16年后公司再次利用资本市场融资,11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用于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打造新的利
润增长点,加速实现房地产与新能源双轮驱动的主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创新、改革、深化三大措施,狠抓落实,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
现营业收入166572.92万元,同比增长约60.7%;实现净利润6205万元,同比增长16.7%。报告期末,公司
总资产676890.93万元,净资产132579.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实现房地产板块的稳健经营
    1、加强营销工作,千方百计去库存
     2015年,面对房地产新常态的市场挑战,公司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检测,系统调整营销工作思路及
销售策略,结合各地市场“一项目一策”研究去化方案。创新营销模式,采取联合代理、全员营销等策略,
积极尝试微信等自媒体营销,努力加快销售节奏。在营销管控方面,努力提高公司系统营销工作的规范化
和有效性,开展营销费用管理专项工作,提高营销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提高销售业绩。
   2、工程管理巡查、整改常态化,确保项目质量与进度
     2015年,公司加大了对项目公司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项目公司跟
进整改,并在后续的巡检过程中根据项目整改记录进行复查,形成了工程检查与整改的闭合回路;通过实
行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强化质量过程控制,促进了项目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实时了解项目进
度状况,对偏离进度计划的情况及时督促项目公司进行调整,确保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打造让客户
满意的优质工程。
     3、严抓成本管理,落实动态成本控制
     进一步加强动态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动态成本上报的准确率、及时率及变动率,优化调整动态
成本上报及通报模板,按照各子公司成本事项的年度计划,管控各个季度成本事项的完成率;加快收集各
项目预结算指标值并加以分析,为新项目的拓展提供数据依据,提高项目测算的准确率。公司制定了房地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产项目开发成本管理考评办法、房地产项目成本优化管理办法,加强考评激励引导,鼓励和推动全员实施
成本优化管理。
     4、优化设计管理工作
     在单项规划设计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项目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交通流线、景观设计、建
筑风格、内部结构、装修标准等方面;做好前期规划和产品设计的同时,跟踪设计全过程,加强施工现场
成果把控与技术支持不断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方案。
     (二)进军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形成房地产和新能源双轮驱动格局
     1、启动非公开发行工作,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
     2015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旭集团所持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整合并承接了东旭集团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板块。11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用于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装机容量
1.15GW,项目全部实施后公司将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业务,基本实现公司关于地产和新能源双主
业共同发展的战略布局。
     2、加快启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公司开发完成的电站项目,即将进入大规模建设和运营的阶段。公司进一步加强电站建设和运营的
能力,完成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规范的制定,并发展专业团队,扩大人员规模。部分项目已开
展设计、招标和采购工作,其中一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3、持续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工作,为快速形成规模化优势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大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公司已将自行开发的累计1.15GW光伏电站项
目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此外,公司还在持续快速推进其他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工作,为公
司迅速形成规模化优势奠定基础。
     (三)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配合公司管控模式的转型,公司组织全面修订管理制度,组织系统梳理审批流程,梳理、
调整、固化各部门及所属公司OA流程,加强管理的同时提升了效率。公司持续推进人才工程建设,人力资
源配置得到优化。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公司薪酬管理科学化、市场化水平。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
设工作,增强员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665,729,176.07                100%       1,036,534,229.70               100%             60.70%
分行业
房地产销售               1,567,282,086.00               94.09%       965,120,353.00               93.11%            62.39%
房地产租赁                  12,241,643.54               0.73%         12,289,007.89                1.19%            -0.39%
物业及酒店管理              65,941,452.23               3.96%         59,124,868.81                5.70%            11.53%
建造安装                    20,263,994.30               1.22%                      -                      -              -
分地区
广东地区                 1,361,194,785.36               81.71%       853,571,254.49               82.35%            59.47%
湖南地区                    63,974,128.49               3.84%         36,494,858.00               14.13%            75.30%
陕西地区                   220,296,267.92               13.23%       146,468,117.21                3.52%            50.41%
宁夏地区                    20,263,994.30               1.22%                      -                      -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房地产销售         1,567,282,086.00 1,036,306,673.34            33.88%            62.39%           63.05%          -0.27%
分地区
 广东地区           1,361,194,785.36   903,346,270.03            33.64%            59.47%           52.23%           3.16%
陕西地区             220,296,267.92    130,945,445.82            40.56%            50.41%           85.41%         -11.2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房地产开发 营业收入                          元                 1,567,282,086             965,120,353               62.39%
    物业及酒店管理 营业收入                          元                 65,941,452.23            59,124,868.81              11.53%
    房地产租赁 营业收入                          元                 12,241,643.54            12,289,007.89               -0.39%
              建造安装 营业收入                      元                     20,263,994.3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实现的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增长62.39%,主要原因系本期各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房地产销售          营业成本          1,036,306,673.34             93.08%      635,570,454.90              91.76%           63.05%
房地产租赁          营业成本                7,466,744.48            0.67%        9,524,430.00              1.37%           -21.60%
物业及酒店管理 营业成本                    53,197,077.07            4.78%       47,558,594.03              6.87%            11.86%
建筑安装            营业成本               16,341,724.31            1.47%                    -                    -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日          16,998,197.65                          100.00         购买
      (续)
     被购买方名称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控制权转移                            20,263,994.30                  -7,278,636.21
       2015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新能源
100%股权,合同约定股权交割日为2015年10月31日,交易价款为16,998,197.65元。东旭新能源成立于2014
年12月9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截止2015年10月31日,东旭新能源合并报表总资产为83,211,453.80元,
总负债为66,213,065.15元,净资产为16,998,197.65元。因东旭集团控股本公司的时间不足一年,本次关联
收购东旭新能源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于东旭新能源及其下属52家子公司均为收购日前一年内新设
立的,并作为拟进入光伏发电行业的项目公司,所涉及的电站项目全部为立项阶段,收购时均未开工投建,
因此按其净资产作为公允价格,并以此确定为交易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东旭新能源名下的子公司为66家,本公司在本报告已将东旭新能源及其子公司
共67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
                                                                              丧失控制权时点
                                       股权处置     股权处置方 丧失控制权的                    资对应的合并报表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的
                                       比例(%)           式        时点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
                                                                                  确定依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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