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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23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关联董事余刚、洪叶荣、黎锦坤、唐毅共4名董事回避了表决,可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5名,达董事会法定人数。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测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预计本公司2021年度与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轻金”)、深圳市

华加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金属”)、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股份”)、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集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方与公司 的关系关联交 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1年全年预计发生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采购 物资市场原则700.00170.00659.99
东江环保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采购 物资市场原则25.0036.83245.46
广晟有色股份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采购 物资市场原则7,500.00-4,403.31
佛山照明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采购 商品市场原则1,000.005.401.70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销售铝型材原材料市场原则12,500.003,320.0011,183.23
广晟有色股份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销售 产品市场原则6,500.00--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华加日金属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接受 劳务市场原则750.00160.00445.91
东江环保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接受 劳务市场原则25.00-34.81
广晟有色集团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接受 劳务市场原则1,150.00359.11677.67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提供 劳务市场原则300.0049.25268.28
广晟有色集团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提供 劳务市场原则7,100.00100.00-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出租 厂房市场原则510.00127.00376.29
租用关联方资产广晟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土地租赁费市场原则1,200.00300.001,200.00
向关联方偿还借款广晟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偿还 借款市场原则--32,386.00
向关联方支付利息广晟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支付 利息市场原则--1,042.51
总 计39,260.004,627.5952,925.16

(三)上一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关联交易内容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采购 物资659.99720.00100.00-8.33公告编号:2020-22(2020年3月 10 日)
广晟有色股份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采购 物资4,403.3110,000.0022.06-55.97
东江环保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采购 物资245.46450.002.11-45.45
佛山照明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采购 商品1.70-0.02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销售铝型材原材料11,183.2313,000.0024.11-13.98
华加日金属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销售铝型材原材料-750.00--100.00
广晟有色集团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2,000.00--1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华加日金属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接受 劳务445.911,000.00100.00-55.41
东江环保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接受 劳务34.81320.002.03-89.12
广晟有色集团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接受 劳务677.67850.0035.08-20.27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提供 劳务268.28290.00100.00-7.49
广晟有色集团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提供 劳务-2,000.00--100.00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华日轻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出租 厂房376.29400.00100.00-5.93
租用关联方资产广晟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土地租赁费1,200.001,200.00100.00-
向关联方偿还专项借款广晟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偿还 借款32,386.00-100.00
向关联方支付利息广晟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支付 利息1,042.511,270.00100.00-17.91
总 计52,925.1634,250.00

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华日轻金

(1)关联关系

华日轻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公司”)之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18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

法定代表人:周瑞基

经营范围:铝合金汽车零配件加工。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日轻金资产总额2.32亿元,所有者权益1.82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2.55万元。

2、华加日金属

(1)关联关系

华加日金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加日公司之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法定代表人:林汉松经营范围:金属类门窗幕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加日金属资产总额651.26万元,所有者权益283.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0.4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92万元。

3、广晟集团

(1)关联关系

广晟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

(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晟集团预计资产总额1,430.21亿元,所有者权益571.47亿元。2020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40.0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51亿元。

4、东江环保

(1)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9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7,926.71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谭侃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

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东江环保资产总额102.71亿元,所有者权益51.50亿元。2020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2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86.76万元。

(说明:由于东江环保属上市公司,其2020年年报暂未披露,其主要财务指标取其2020年三季度公告数据。)

5、广晟有色股份

(1)关联关系

广晟有色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3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80.23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

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晟有色股份资产总额43.40亿元,所有者权益18.71亿元。2020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3.0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12.94万元。

(说明:由于广晟有色股份属上市公司,其2020年年报暂未披露,其主要财务指标取其2020年三季度公告数据。)

6、广晟有色集团

广晟有色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959.88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99号19楼

法定代表人:刘瑞弟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

(由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晟有色集团资产总额65.54亿元,所有者权益20.76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2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5万元。

7、佛山照明

佛山照明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934.62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

机动车配件、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弱电材料、线槽、线管、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消防产品、通风及換气设备、给水及排水建筑装饰材料、水暖管道零件、卫洁具及配件、家用厨房电器具、家具、五金工具、五金器材、饮用水过滤器、空气净化器、装饰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承接、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照明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佛山照明资产总额69.46亿元,所有者权益52.39亿元。2020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3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171.36万元。

(说明:由于佛山照明属上市公司,其2020年年报暂未披露,其主要财务指标取其2020年三季度公告数据。)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多年来一直从事相关的业务,公司认为其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华日轻金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华加日

公司向华日轻金销售工业铝型材并回收其生产残留的铝型材废料循环利用,同时华日轻金租赁华加日公司的部分厂房、办公楼及员工宿舍。

2、公司与华加日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华加日公司接受华加日金属铝制品加工劳务。

3、公司与广晟集团的关联交易:(1)根据本公司与广晟集团签订的《继续履行<关于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与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韶关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配股剩余资产处置方式的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公司自2007年起每年向广晟集团支付土地租赁费1,200万元,2021年度继续向广晟集团支付土地租赁费1,200万元。

(2)根据本公司与广晟集团签订的《借款协议》,广晟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专项环保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386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汇入本公司账户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2019年9月24日,公司收到广晟集团上述专项环保借款32,386万元,该笔借款于2020年7月16日提前偿还本金323,860,000.00元及利息10,425,053.41元。 4、公司与东江环保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东江环保采购物资、接受东江环保提供的危废处理劳务。

5、公司与广晟有色股份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广晟有色股份购销商品。

6、公司与广晟有色集团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关联方代理公司进口精矿的报关报检、卸堆存操作、铁路发运及代垫(交)费用等“码头”业务,以及公司子公司向广晟有色集团提供工程劳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运营的业务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或同类型商品、服务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目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以及《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局审议的该项议案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金岭南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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