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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董事长何建锋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6,964,1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农产品股票代码00006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 疆裴 欣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
传真(0755)82589021(0755)82589021
电话(0755)82589021(0755)82589021
电子信箱IR@szap.comIR@sza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3,174,447,984.342,852,962,645.0811.27%2,302,055,70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330,883.98310,169,369.161.66%42,767,10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注)113,695,926.2776,126,792.4149.35%-133,472,774.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9,131,783.23928,067,072.51-24.67%1,247,423,260.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580.18281.64%0.02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580.18281.64%0.02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5%6.11%下降0.16百分点0.8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19,405,184,041.8719,600,592,081.00-1.00%18,999,687,79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02,174,418.015,195,081,163.673.99%4,927,569,139.27

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西安公司、广西海吉星、成都公司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16,126,765.81773,270,810.64834,463,317.53850,587,09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11,271.43142,392,979.3084,226,677.0240,699,95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202,180.7747,543,706.6470,147,356.82-40,197,317.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745.80183,312,595.16351,023,415.32164,234,026.9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0,99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9,16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00%576,917,6630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其他13.03%221,160,3110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其他12.71%215,623,5590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G其他4.23%71,833,1100
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注)国有法人1.19%20,183,306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境内非国有法人1.19%20,183,306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11%18,836,7000
黄楚彬境内自然人0.88%15,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67%11,321,275+2,560,853
国信证券-许育峰-国信证券鼎信尊享财富管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5%11,000,000+11,000,000
国信证券-许智强-国信证券鼎信尊享财富管家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0%10,100,000+10,1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G同属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末,股东黄楚彬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5,000,000股股票,报告期内无变动。

注:公司股东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公司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坚定不移深化综合改革,持之以恒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批发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报告期,公司加速市场转型升级,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主营业务收益实现稳步增长。旗下广西新柳邕、成都、长沙黄兴海吉星、天津海吉星等市场通过调整业态布局、整合档位资源、开展竞拍等方式增加营收,成效明显。紧抓“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旗下深圳海吉星、成都等市场向智慧化园区发展;部分市场发掘区位优势,优化经营业态,探索实践新批发、新模式,成都市场积极拓展加工配送、消费帮扶等新业务,广西新柳邕市场打造螺蛳粉原材料集散中心。有节奏地清退低效企业股权,报告期,完成了桂林海吉星公司、中农水产公司等企业股权处置;完成了福建海吉星公司、青海海吉星公司、济南海吉星公司等企业的清算。

(二)全产业链拓展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公司加快产业链资源整合,拓展产业链业务。旗下云南天露公司完成股权整合后,全力推进云南省泸西县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持续推进蔬菜产业基地与产地市场联动发展的“红河模式”;并在“红河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深农农场”业务模式,推动保供基地建设;旗下深农厨房迅速建成食材分拣配送服务体系,深农厨房一期投入使用,食材配送业务取得新突破;旗下前海交易所探索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产地集采,并与消费帮扶中心、批发市场深度联动,推动自有品牌产品销售。

(三)资源统筹开发持续推进

报告期,公司成立深农置地公司,有序推进资源开发业务整合,积极协调解决现有物业遗留问题,全面提高物业管理和出租效益。加快推进新项目建设,旗下安庆海吉星一期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完工,并于12月28日启动运营;南方物流公司部分主体工程封顶,配套工程稳步推进;光明海吉星公司完成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广西新柳邕市场二期项目交易区主体工程封顶。

(四)信息化建设提质增速

报告期,公司建设“深农数字化”管理驾驶舱,推进海吉星“智慧园区”的建设,以深圳海吉星为首家试点单位,推进智慧物流园建设;推动5G技术在消费帮扶中心(深圳)试点,规划建设消费帮扶特色B2B2C电商交易平台,实现深圳海吉星园区5G全覆盖;在业务管理方面,开发了云档位管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交易系统、智慧海吉星APP等业务系统;在安全管控方面,开发了智慧安全管理系统、防疫信息化系统、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并推动这些系统在旗下市场的应用。

(五)履行社会责任成绩突出

报告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防疫协同处置机制、市场保供稳价动态监控机制,积极落实防控疫情、保障供应任务;公司及旗下各企业迅速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积极组织货源和物流车辆、动员商户提前复工、对接商超加快流转,全力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保障不缺位,发挥“菜篮子”、“压舱石”作用。率先建成首个面向全国的消费帮扶中心(深圳),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消费帮扶模式,帮助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走出产地,走向全国,助力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和产业持续发展;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司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旗下消费帮扶中心(深圳)被评为“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深圳海吉星荣获“2020年广东省消费扶贫突出贡献单位”;国家商务部对公司旗下广西海吉星、惠州海吉星、南昌、成都、广西新柳邕等五家市场,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致信表示感谢。2021年,公司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六)综合改革获得突破

报告期,公司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并分步推进下属企业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完成果菜公司总经理选聘,启动南宁公司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搭建集团市场化经营机制框架,确定了集团层面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主动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信息化建设提质增速

报告期,公司建设“深农数字化”管理驾驶舱,推进海吉星“智慧园区”的建设,以深圳海吉星为首家试点单位,推进智慧物流园建设;推动5G技术在消费帮扶中心(深圳)试点,规划建设消费帮扶特色B2B2C电商交易平台,实现深圳海吉星园区5G全覆盖;在业务管理方面,开发了云档位管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交易系统、智慧海吉星APP等业务系统;在安全管控方面,开发了智慧安全管理系统、防疫信息化系统、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并推动这些系统在旗下市场的应用。

(五)履行社会责任成绩突出

报告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防疫协同处置机制、市场保供稳价动态监控机制,积极落实防控疫情、保障供应任务;公司及旗下各企业迅速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积极组织货源和物流车辆、动员商户提前复工、对接商超加快流转,全力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保障不缺位,发挥“菜篮子”、“压舱石”作用。率先建成首个面向全国的消费帮扶中心(深圳),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消费帮扶模式,帮助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走出产地,走向全国,助力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和产业持续发展;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司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旗下消费帮扶中心(深圳)被评为“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深圳海吉星荣获“2020年广东省消费扶贫突出贡献单位”;国家商务部对公司旗下广西海吉星、惠州海吉星、南昌、成都、广西新柳邕等五家市场,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致信表示感谢。2021年,公司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六)综合改革获得突破

报告期,公司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并分步推进下属企业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完成果菜公司总经理选聘,启动南宁公司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搭建集团市场化经营机制框架,确定了集团层面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主动性。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西安公司、广西海吉星、成都公司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1、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收回下属合盈公司的经营权,合盈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报告期,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报告期,公司下属原子公司福建海吉星公司、青海海吉星公司、济南海吉星公司和果菜公司下属原子公司泸西县阿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云南天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泸西县桃园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注销,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本页仅用于2020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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