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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四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特发信息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45,456.46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净利润326,053,480.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605,348.0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3,991,465.31元,减去已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56,338,278.7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1,101,319.40元。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扩展“新基建”业务的资金需求,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规定,公司提出2020年度润分配预案如下: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考虑到目前公司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以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投资“新基建”项目的后续资金安排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运营及后续拓展“新基建”项目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未来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考虑到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新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已经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预案无异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扩展业务的需求,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六、其他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董事会第七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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