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6)。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盐田港港航发展
(常德)有限公司与湖南建投砂石产业汉寿有限公司签署砂石集散中心作业管理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盐田港港航发展(常德)有限公司与湖南建投砂石产业汉寿有限公司签署《汉寿县沧港镇小凡洲砂石集散中心作业管理协议》,双方就港口操作业务开展合作,合作时间为三年期,在正式生产期间,每年由盐田港港航发展(常德)有限公司向湖南建投砂石产业汉寿有限公司收取服务费812万元。上述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