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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监督服务,坚持客观独立、科学有效、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依法履职,保障公司合规发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11次,审议议案48项,形成会议决议48项,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修订、监事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事项审议。

出席4次股东大会;列席16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参加或列席了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方式,听取汇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重大投资等重大决策进行有效监督。

(二)强化监督服务,助力公司高效运作

注重效益与合规并重,坚持监督寓于服务的理念,通过服务解决需要监督解决的问题,既高效又合规,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有效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一是针对新业务、新变化、新问题,及时提出并推进将法律

法规等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共调整制度15项,其中修订11项、新增4项。二是制定形成《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方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监督审核意见工作流程指引》《对外投资参考指南(概要)》《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参考指南》等,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四是对6家公司开展在建工程专项审计,对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进行梳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发挥联合监督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构建纪巡审监督格局。探索构建“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职能与“6+1”联合监督+职能监督+自我监督模式作用,以事前风控、事中内控、事后审计和纪检监督为工作主轴,对投资发展、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人事调整等事项全程监督,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督体系,全面提升联合监督工作效果。二是开展综合大检查工作。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对下属企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对外投资担保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控股企业“控股不控权”问题、境外投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推进解决等情况的综合大检查,及时发现、反馈问题,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保障合规依法经营。公司成功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

并被收录至《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报告》;荣获“2023年大湾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TOP20”称号和“年度贡献奖”。

二、监督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坚持规范运作,守法经营;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组织领导下,公司生产经营团队持续营造团结互助、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财务行为能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

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均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获2022-2023年度深交所信息披露评选“A”级(优秀),连续14年考核为“A”级(优秀)。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与关联方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并未造成影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职尽责,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工作理念,围绕港口主业发展、业务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手段,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依法开展好监事会议事、调研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法人治理监督。积极发挥“6+1”监督体系作用,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对企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跟踪关注,为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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