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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的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10次,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4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做到独立自主决策。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董事届次任职状态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玲玲第七届独立董事现任1414002
杨勇第七届独立董事现任1414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类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是否披露
12020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6.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年6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年11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投资设立四川能投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2.关于现金收购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62.75%股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暂缓收购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独立意见 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年11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多次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需重点关注事项,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就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收购能投锂业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的薪酬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发表专项意见;在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时对各项制度制定及修订进行了指导、监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履行决策。2020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相关审议事项的具体介绍,结合运用自身专业特点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分析,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三)除现场工作以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管、董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四)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五)积极学习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尤其是加强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带领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勇 张玲玲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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