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联重科股票代码:0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通讯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迪策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2A-05房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西办公楼3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联重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联重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增持或继续减持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情况 ...... 9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五、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 释义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湖南省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公司、中联重科 | 指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兴湘集团 | 指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迪策鸿泰、一致行动人 | 指 | 湖南迪策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湖南省国资委与兴湘集团于2021年4月15日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湖南省国资委根据《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1,253,314,876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持有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负责人 | 丛培模 |
住所 | 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类型 | 机关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0007607278946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联系电话 | 0731-82213520 |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湖南迪策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长沙华菱琨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认缴出资总额 | 40,000万元 |
主要经营场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2A-05房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MA4T1RFT2H |
经营范围 | 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投资活动;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期限 | 2021-01-06 至 2026-01-05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西办公楼3楼 |
联系电话 | 0731-89952611 |
2、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比例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75% |
长沙华菱琨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2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省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丛培模 | 男 | 党委副书记、主任 | 中国 | 长沙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联重科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充实兴湘集团资本,更好地发挥兴湘集团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功能作用,湖南省国资委将所持的中联重科1,253,314,87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46%)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增持或继续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省国资委持有上市公司1,253,314,876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46%;迪策鸿泰持有上市公司37,069,816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4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湖南省国资委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迪策鸿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4月15日,湖南省国资委与兴湘集团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根据《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湖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联重科1,253,314,87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
签订时间:2021年4月15日
签署主体:划出方湖南省国资委;划入方兴湘集团
(二)划转标的
湖南省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中联重科1,253,314,876股A股普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持有。
(三)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四)划转安排
1、本次无偿划转为同一控制下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转让对价。
2、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
3、本次无偿划转可能涉及的税费,由兴湘集团承担。
(五)协议生效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湖南省国资委已出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所持中联重科股份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的通知》,决定将其所持有的中联重科1,253,314,87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
2、兴湘集团已召开董事会,同意接收中联重科1,253,314,876股股份。
五、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2021年2月,迪策鸿泰参与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其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的37,069,816股A股普通股,上述股份自上市之日(2021年2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1年2月,迪策鸿泰参与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了37,069,816股A股普通股。
除上述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丛培模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迪策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
易 卓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丛培模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迪策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
易 卓
年 月 日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长沙市 |
股票简称 | 中联重科 | 股票代码 | 0001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A股 持股数量:1,253,314,876股 持股比例:14.4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A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4月15日 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2021年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迪策鸿泰参与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了37,069,816股A股普通股。 |
(本页无正文,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丛培模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迪策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
易 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