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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17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7,326,161,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719,633,000元,减去已分配的17,144,264,0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7,901,530,00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6,968,950,72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558,888股)的股本总额6,920,391,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761,175,508元,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57%,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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