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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3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智慧调度中心。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孔庆辉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2人,代表股份1,741,224,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的2,658万股股份,下同)的66.1651%。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681,172,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60,052,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9人,代表股份60,068,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25%。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44,658,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40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01.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1,738,66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533%;反对2,43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397%;弃权1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2.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38,66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533%;反对2,43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397%;弃权1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3.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738,66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533%;反对2,43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397%;弃权1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4.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38,581,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482%;反对2,4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25%;弃权1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425,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6007%;反对2,4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1320%;弃权1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4%。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5.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38,700,1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50%;反对2,5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47%;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543,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7979%;反对2,5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1952%;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6.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8,571,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477%;反对2,4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31%;弃权1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415,7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95.5845%;反对2,4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1481%;弃权1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4%。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7.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38,709,8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56%;反对2,5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42%;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553,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8141%;反对2,5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1791%;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8.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1,738,709,8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556%;反对2,5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42%;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8,759,8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5%;反对2,4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13%;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03,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8973%;反对2,4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0959%;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 徐启飞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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