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5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的公告
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展)及冀东发展控股股东暨一致行动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持有的“冀东转债”转股而导致持股比例增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2021年5月11日,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将其各自持有的“冀东转债”进行转股,转股完成后,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增加至39.95%。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5.78元/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冀东转债”自2021年5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5月11日收盘,累计共有10,434,270张“冀东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66,123,369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413,646,283股。
2021年5月12日,公司接到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通知,冀东发展于2021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8,459,884张“冀东转债”转换为冀东水泥股票,获得股票53,611,427股,共计持有冀东水泥股份457,868,301股;金隅集团于2021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1,973,971张“冀东转债”转换为冀东水泥股票,获得股票12,509,321股,共计持有冀东水泥股份106,835,822股。
冀东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隅集团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5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冀东水泥 | 股票代码 | 00040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5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冀东水泥 | 股票代码 | 000401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冀东发展 | 53,611,427 | 2.39 | |||||
金隅集团 | 12,509,321 | 0.56 | ||||||
合 计 | 66,120,748 | 2.9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持有可转债转股)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98,583,375 | 37% | 564,704,123 | 39.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8,583,375 | 37% | 564,704,123 | 39.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