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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5.7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5.28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2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21年4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73,761,457.00元(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拟于近期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结合上述规定,公司将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1=P0-D=15.78-0.5=15.28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8元/股。

本次冀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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