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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9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595,8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亿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3.3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999,984.00元。截至2021年2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84.00元,扣除承销费21,73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53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1,577,739,984.00元,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于2021年2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号为397880100100094819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8,004.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241,979.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号《验资报告》。后公司2021年4月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部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1,209,622.64元可以抵扣,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1,209,622.64

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人民币1,576,451,601.84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开户银行、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0,220.6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结余金额为50,568.06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9,779.32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788.7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1年2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下属浆站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自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账号初始时存放金额(万元)余额(万元)存储方式
1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397880100100094819157,774.002,255.28活期+七天通知存款
2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713374094676-5,158.76结构性存款
3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2643126-5,064.54活期
4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800000708-17,096.48活期+七天通知存款
5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791900017710802-20,692.42七天通知存款
6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000000714-295.75活期
7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451903158710604--活期
8甘南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400000759-0.47活期
9拜泉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500000762-0.50活期
10依安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800000766-0.48活期
11龙江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600000767-0.50活期
12巴彦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000000765-0.48活期
13桦南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300000763-0.47活期
14庆安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900000760-0.49活期
15尚志市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700000761-0.46活期
16肇东市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100000764-0.50活期
17铁力市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5080078801400000768-0.47活期
合 计-157,774.0050,568.0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872.64万元。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序号

序号银行产品名称金额(万元)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7天通知存款2,207.032.03%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1.8.231.53-4.51%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7天通知存款17,070.542.03%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7天通知存款20,692.422.03%
合 计-42,762.96--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1年半年度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220.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220.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25,000.0025,000.0016,489.6816,489.6865.9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新产品研发项目35,000.0035,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315.00315.002.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80,000.0080,000.0070,000.0070,000.0087.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5,000.005,000.002,916.002,916.0058.3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60,000.00160,000.0089,720.6889,720.6856.0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60,000.00160,000.0089,720.6889,720.6856.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872.6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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