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候选人承诺函
本人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5条的规定,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经自查,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本人保证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承诺人:
邱锦: 周钰: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