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9),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根据沈阳市旭锐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破产清算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1)沪 03破305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人情况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随机指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团队成员:林逸沁、丛婷婷、马玉莹,负责人:
林逸沁。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优工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2021年6月30日,优工业合并报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68亿元,合并报表负债总额为27.97亿元,合并报表净资产为-17.29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优工业合并报表的净债权为19.07亿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12.40亿元,由于优工业目前资金短缺且缺乏偿债能力,该债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计提相应减值损失,对公司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初步预估对公司2021年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5亿元至-3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