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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于2021年4月29日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105003号)及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10503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审计报告作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东旭光电自2019年11月18日起,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融债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上述相关诉讼金额约为98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发表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构成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影响东旭光电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东旭光电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上述保留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东旭光电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四、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预付款项9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6亿元,

我们检查了相关合同,执行了函证、走访等相关审计程序,上述与预付款项相关的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以及预付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79.26亿元,由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支取受到限制,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货币资金账面余额96.3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86.54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211.68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134.66亿元,以上情况表明东旭光电偿还到期债券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六、上期保留事项本期消除情况

东旭光电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孙公司石家庄装备有限公司、浙江旭恒甬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深圳市炫鑫通电子有限公司等八家非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合计38.50亿元,上述事项未按东旭光电《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信息披露。东旭光电管理层预估上述担保事项不会产生担保损失,截至本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担保事项的连带责任可能给东旭光电带来的担保损失,进而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东旭光电董事会对违规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处以通报批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同时东旭光电成立了违规担保处理小组,由董事长郭轩负责,安排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制定解除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并积极落实。截至2020年7月23日,东旭光电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已经分别完成清偿义务,与之对应的东旭光电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责任已经全部解除,东旭光电已于2020年7月24日将担保责任解除进展情况对外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担保事项的连带责任未造成东旭光电的担保损失。

审计师取得了上述相关资料,并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该事项在

本期已经消除,该事项对当期审计意见不产生影响。

七、消除本期有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与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继续与银行等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以妥善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诉讼保全的债权人进行沟通,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解决债务危机,化解诉讼风险。公司持续通过集团债委会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共同商讨债务解决方案,给予贷款展期、续贷或新增授信,同时减少部分利息,以减低公司财务成本。

2、公司高度重视所面临的诉讼问题,协调跟踪并寻求妥善解决,尽全力避免全体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努力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因素,争取尽快化解诉讼风险。

3、针对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切实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诉讼风险,减少损失,公司将继续与委托律师加强联络,关注诉讼进展情况,积极应对诉讼案件。

(二)与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

1、公司将持续加大客户/供应商预付款的回货、回款力度,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将持续通过发函等形式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在未来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会加强对预付款的管理,建立更细化的监控评估及回收机制。

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力度,从授信审批方面检查信用风险管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从预付账款审批方面检查大额预付的及时性和必要性;明确应收账款催收职责,加强催收力度,控制资金支付节奏。2020年度公司已根据客户资质、信用状况、账龄和供应商经营状况、供货能力等因素,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合理估计,对可回收性较小的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大额长账龄的应收款项,包括已计提减值损失的款项,已进一步加强催收措施和及时跟进供货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2、公司通过持续跟踪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对财务公司现场检查、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定期通报经营情况、督促其制定上市公司提款计划、对其发出提款督促函等方式与财务公司保持日常沟通联络。采取的主要措施还包括:

(1)积极协调东旭集团对财务公司提供支持

公司积极协调财务公司加强与东旭集团的沟通机制,要求东旭集团管理层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要高度重视,并对财务公司给予资金支持,倾力帮助财务公司改善流动性困难。

(2)持续督促财务公司加大资金归集力度

随着财务公司成员单位经营情况的逐步改善,产业发展带来的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公司督促财务公司以此为契机,加强成员单位资金归集工作,提升账户归集率和资金归集量,增加可用资金量,逐渐实现财务公司流动性的改善。

(3)督促财务公司不断拓宽同业融资渠道

督促财务公司加快债务风险化解速度,督促财务公司在信用逐渐恢复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同业融资渠道,为财务公司流动性水平提升提供支撑。

3、公司将以聚焦主业、做强主业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客户需求持续升级产品,加强客户合作,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抓住发展机遇,持续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类型,优化发展布局,激活业务潜能,努力扩大业务盈利空间。

公司将继续盘活资产和加快资产处置,回笼资金,减少财务费用,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盈利能力。盘活公司优质资产,扩大融资渠道,努力缓解流动性紧张压力。对效益较低的业务进行业务和资产剥离,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对公司闲置资产进行整理、盘活,充分提高限制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必要费用的产生,减轻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除上述措施外,公司还会通过产业自救,尽快走出经营困境,将集中力量发展光电显示主业。公司利用自身优质的产业技术资源,分别与四川绵阳、河南安阳、河北临城、甘肃天水、广西南宁等地政府开展产业投资合作,借助国有资本实现战略发展,扩大和丰富公司的产业布局,希望通过产融结合方式推动公司逐步走出困境。进而提高公司偿还到期债券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能力。

八、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作,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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