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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鲁桂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就公司关联交易、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2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离任前实际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本人离任前实际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收购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兴区汇营路15号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或与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拥有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选聘程序、评估机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事情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涉及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凡需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均做到了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沟通,帮助我了解具体

情况,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每个报告期结束后,公司均安排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报审计初期和后期,公司均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见面,沟通和交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关注和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号召,严格执行最新出台的各项规定,并及时提醒和督促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规范运作,配合监管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以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0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本人任期已满,于2020年6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应董事会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一直以来的关怀,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鲁桂华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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