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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东旭光电”,证券代码:000413)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3 年10月13日、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5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3.38亿元,同比下降1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7亿元。公司2023年半年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半年报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的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

3、公司目前正在抓紧核算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将于2023年10月30日对外披露。

公司未公开的2023年三季度业绩信息未曾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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