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439,297,1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599%。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81,889,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7,407,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7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8人,代表股份57,407,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76%。其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7,407,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47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92,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4,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2,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公司《确认2021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并调整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2,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3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2,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驭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建航、蒋玉梅
3、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