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0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收入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2.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新旧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化工及化肥产品生产销售取得的收入,且主要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2、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的具体调整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预收账款 | 752,594,357.53 | -752,594,357.53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合同负债 | 690,430,794.81 | 690,430,794.81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163,562.72 | 62,163,562.7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预收账款 | 37,294,904.49 | -37,294,904.49 | |
合同负债 | 33,004,340.24 | 33,004,340.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90,564.25 | 4,290,564.25 |
3、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对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