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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0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0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增补公司董事、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发表专项意见。

(三)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

总裁、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路清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0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0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0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增补公司董事、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发表专项意见。

(三)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裁、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炜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0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0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增补公司董事、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发表专项意见。

(三)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裁、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元兴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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