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徐工机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3项议案。监事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13的公告。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以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5.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18的公告。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设立徐州市徐工产业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31的公告。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39的公告。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5.关于分拆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8.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43的公告。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48的公告。

二、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经营层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整改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对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设立徐州市徐工产业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设立徐州市徐工产业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查,听取财务部门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五)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定价依据客观,交易价

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现损害公司权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年度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