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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证券代码:149211 证券简称:18徐工Y1证券代码:112814 证券简称:20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发行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21年6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等,由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徐工机械”)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本次受托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6

第三节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8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13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5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9

第七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0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21第九节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2第十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3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18徐工Y1”、“20徐工0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简称 18徐工Y1 20徐工01债券名称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核准批文和核准规

证监许可[2016]3142号;不超过人民

币70亿元

证监许可[2019]1063号;不超过人民

币50亿元债券期限 3+N年 3年发行规模 20亿元 20亿元债券利率 4.80% 3.72%起息日 2018年12月10日 2020年8月25日到期日 - 2023年8月25日权属条款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详见“18徐工Y1

《募集说明书》”)

-

计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

复利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

计复利还本付息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日 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10日 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25日担保方式 无担保 无担保发行时信用级别 主体AAA、债项AAA 主体AAA、债项AAA发行时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级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级有限公司发行时评级时间 2018年11月29日 2020年8月17日跟踪评级信用级别

主体AAA、债项AAA 主体AAA、债项AAA

债券简称 18徐工Y1 20徐工01跟踪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级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时间 2021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4日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招商证券通过月度重大事项排查、公开信息跟踪、电话访谈、外部信用信息网站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并就发行人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的持续跟踪情况(如有)

“18徐工Y1”和“20徐工01”无增信机制。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针对“18徐工Y1”,发行人已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徐工集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针对“20徐工01”,发行人已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徐工集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招商证券定期向发行人获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流水及相关凭证,定期检查并持续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四、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招商证券依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进行定期信息披露和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并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偿还义务的情况

招商证券持续掌握“18徐工Y1”、“20徐工01”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招商证券分别于2020年5月及2020年11月开展公司债定期风险排查工作。招商证券通过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起重机械、铲运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机械、消防机械、环卫机械和其他工程机械及备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工作。公司产品中轮式起重机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随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水平定向钻机、旋挖钻机、举高类消防车、桥梁检测车、高空作业车等多项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6,814.86万元,同比增长25.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2,885.96万元,同比增长2.99%。2020年,公司持续优化运营指标,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78,919.2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3%,全力夯实了高质量、高效益、高效率、可持续“三高一可”的高质量发

展根基。

发行人近两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业务板块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起重机械 2,648,918.1535.81%2,083,355.7535.21%

27.15%

铲运机械 661,564.378.94%631,857.5110.68%

4.70%

压实机械 213,622.782.89%172,225.272.91%

24.04%

路面机械 132,572.481.79%110,279.961.86%

20.21%

高空作业机械 373,416.115.05%241,607.904.08%

54.55%

桩工机械 733,095.209.91%590,977.239.99%

24.05%

其他工程机械 384,781.895.20%573,607.079.69%

-32.92%

工程机械备件及其他 1,765,622.0623.87%1,310,970.1822.15%

34.68%

其他业务收入 483,221.826.53%202,719.043.43%

138.37%

合计 7,396,814.86100.00%5,917,599.89100.00%

25.00%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6,814.86万元,同比增长25.00%,大部分业务板块收入均有较高增长,其中:起重机械实现营业收入2,648,918.15万元,占比35.81%,同比上升27.15%;铲运机械实现营业收入661,564.37万元,占比

8.94%,同比上升4.70%;压实机械实现营业收入213,622.78万元,占比2.89%,

同比上升24.04%;路面机械实现营业收入132,572.48万元,占比1.79%,同比上升20.21%;高空作业机械实现营业收入373,416.11万元,占比5.05%,同比上升54.55%;桩工机械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达733,095.20万元,占比9.91%,同比上升24.05%;其他工程机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84,781.89万元,占比5.20%,同比下降32.92%;工程机械备件及其他业务板块收入达1,765,622.06万元,占比23.87%,同比上升34.68%;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83,221.82万元,占比

6.53%,同比上升138.37%。

二、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状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1)762号)。以下所引用的2019度/末和2020年度/末财务数据均摘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达9,179,717.67万元,较2019年末增幅为

18.77%;总负债达5,762,652.09万元,较2019年末增幅为32.03%;净资产为

3,417,065.58万元,较2019年末增幅为1.56%。202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96,814.86万元,同比增长25.00%;实现利润总额429,590.91万元,同比增长4.72%;实现净利润374,568.34万元,同比增长2.75%;实现归母净利润372,885.96万元,同比增长2.99%。

近两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一)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变动比例

变动超过30%的原因1 总资产 9,179,717.67

7,729,165.71

18.77%

2 总负债 5,762,652.09

4,364,546.88

32.03%

注13 净资产 3,417,065.58

3,364,618.83

1.5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69,256.90

3,318,841.34

1.52%

序号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变动比例

变动超过30%的原因5 资产负债率(%) 62.78

56.47

6.31%

扣除商誉及无形资产后的资产负债率(%)

64.53

58.28

6.25%

7 流动比率 1.38

1.64

-15.85%

8 速动比率 1.12

1.35

-17.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6,503.51

1,291,423.93

16.65%

注1:公司2020年末总负债较上年末增长32.03%,主要系应付材料采购及工程等应付账款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以及公司增加了融资,长期借款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所致。

近两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二)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变动比例

变动超过30%的原因

1 营业收入 7,396,814.86

5,917,599.89

25.00%

2 营业成本 6,134,112.67

4,884,789.84

25.58%

3 利润总额 429,590.91

410,228.17

4.72%

4 净利润 374,568.34

364,537.67

2.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54,088.19

350,926.57

-0.9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2,885.96

362,057.25

2.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607,956.60

551,183.36

1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78,919.23

513,559.40

-45.69%

注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01,893.12

-283,685.64

64.01%

注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1,125.41

68,237.98

-39.73%

注411 应收账款周转率 2.85

2.68

6.38%

12 存货周转率 5.21

4.72

10.30%

13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1

0.12

-8.33%

14 利息保障倍数 8.12

12.17

-33.28%

注51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7.57

17.48

-56.69%

注616 EBITDA利息倍数 10.08

15.08

-33.16%

注71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18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注2: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45.69%,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践行徐工同盟军的理念,加大了向供应商付款力度,增加了付现款比例;

注3: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去年同期增加64.01%,主要系报告期内三个月以上的票据保证金金额变动影响;

注4:公司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去年同期下降39.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融资规模、结构变动影响;

注5:公司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度下降33.2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注6:公司2020年度现金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度下降56.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

注7:公司2020年度EBITDA利息倍数较上年度下降33.1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18徐工Y1”于2018年12月7日-12月10日发行,发行金额为20亿元,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偿还公司的债务、补充营运资金。“20徐工01”于2020年8月24日发行,发行金额为20亿元,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偿还公司的债务。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18徐工Y1”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与约定用途一致。

截至2020年末,“20徐工01”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使用完毕,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与约定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针对“18徐工Y1”,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1863600000788),已按照《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仅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针对“20徐工01”,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01718636059666777),已按照《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仅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人

职责。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

一、增信机制变动情况

“18徐工Y1”和“20徐工01”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公司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工作,并在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4、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发行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享受权利的范围、程序及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设立专项偿债专户

(1)账户的开立

措施内容及执行情况:公司为本期债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接收、储存及划转。

(2)资金来源

措施内容:偿债账户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和货币资金的预先提留。若因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和货币资金不能满足按期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时,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筹集偿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出售公司流动资产或其他资产变现;

b.其他合法的途径筹集的资金。

(3)监督安排和信息披露

偿债账户的监督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执行。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偿债账户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正常,无不能满足按期偿付公司债券本息的情况。偿债账户的监督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执行。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偿债账户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7、发行人承诺

措施内容: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如果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主要包括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因此不存在需要执行该条款措施的情况。

三、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偿债保障措施按各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效执行。

四、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置的偿债保障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债券持有人权益、第三方监督、信息披露等多个角度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

有效维护了投资人权益。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会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同时,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积极沟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2020年12月8日,发行人披露《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8徐工Y1”2020年付息公告》,并按时完成“18徐工Y1”的付息工作。截至报告期末,“18徐工Y1”不涉及债券兑付的情形。本期债券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20徐工01”不涉及债券兑付兑息的情形。

第七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均承诺:“如果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截至目前,尚未出现上述约定中无法按时偿付本息的情况。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节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十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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