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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次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
担保情况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AA+/AA+
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声明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6.00亿元(含6.00亿元)已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971号”文核准。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719,790.77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789.10万元(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60%,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8.8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期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www.ccxr.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三、2019年6月26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909号),经综合评定,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调整的原因主要系2018年发行人持续做大做强主业,新增航运板块,延伸港口产业链,并适度多元化,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同时中诚信也关注到发行人债务期限有待优化,外部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产生影响。

四、根据《关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全资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说明函》,中诚信国际自2020年2月26日起开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同时承继中诚信证评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同日,中诚信证评刊登了《关于注销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公告》,声明自2月26日起终止证券市场评级业务。

五、本期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

(一)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268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165号和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016号。

八、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10,000.03万元,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39%。如果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恶化,一旦被担保企业相关债务违约,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九、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246,512.04万元,占当期末发行人总资产的14.10%。若未来发行人出现不能及时兑付本息的情形,受限资产将被冻结或处置,发行人将面临相关资产权益转移风险,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并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十、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向境外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向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兴华港口,股票代码:01990.HK)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收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编号2020-071、2020-072、2020-073、2020-105、2020-112、2020-122公告。

2020年11月19日,珠海港香港已成功收购兴华港口100%的股份,兴华港口于2020年11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公司已完成对兴华港口的本次私有化交易,兴华港口成为珠海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十一、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上市公司秀强股份25.00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协议受让方式收购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秀强股份,股票代码:300160.SZ)154,681,27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009%,交易总金额为974,492,001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秀强股份控股股东。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协议受让秀强股份154,681,27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发行人已成为秀强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秀强股份25.009%股份。

十二、2021年6月8日,发行人发布《关于拟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天伦燃气

11.96%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为进一步拓展发行人新能源主业的规模及发展空间,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协议受让方式,收购张瀛岑先生控制的天伦集团有限公司或KindEdgeLimited所持有的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国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伦燃气,股票代码:01600.HK)120,000,000股股份,约占其总股本的11.96%。本次收购天伦燃气的交易价格为7.68港元/股,交易金额为92,160万港元。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6月7日与张瀛岑先生签署《股份买卖协议》。

2021年7月15日,交易双方已按照股份买卖协议约定完成股权交割,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已完成,香港发展已持有天伦燃气11.96%股权,天伦燃气成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外直接投资程序已向广东省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履行备案。

十三、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誉,但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十四、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五、2020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十六、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名称变更的公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京证监许可[2019]67号),该批复核准民族证券变更名称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2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名称变更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可变现资产。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

十八、2019年,因会计政策调整,发行人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同时调整了其他综合收益。2021年6月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227,457.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01%。若未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发行人的资产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九、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1,704.74万元、15,730.15万元、17,663.32万元和11,668.36万元,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的占比分别达到47.53%、53.57%、50.94%和38.16%,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较大,若发行人收入结构未得到改善,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未得到提

高,或参股企业盈利能力或分红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

二十、2020年11月25日,发行人发布了《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4,285,71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5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截至2021年5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0,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购买的最高价为6.28元/股,最低价为5.08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60,185,076.07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所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0,690,000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份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19,734,895股,公司将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十一、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或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仲裁事项。

二十二、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二十三、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二十四、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9年末净资产的60%,其中银行贷款新增252,381.65万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4.63%;融资租赁借款减少10,980.00万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94%;超短期融资券新增60,000.00万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0.61%;公司债券新增40,000.00万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7.07%。

截至2021年4月末,发行人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20年末净资产的20%,其中银行贷款新增71,738.17万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2.23%;中期票据新增20,000.00万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41%;超短期融资券新增60,000.00万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0.22%。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

息债务及股权并购项目,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目录

声明 ...... 0

重大事项提示 ...... 1

释义 ...... 11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 14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4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5

第二节发行概况 ...... 2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4

二、认购人承诺 ...... 28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9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32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3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概况 ...... 3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3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0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1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50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6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 ...... 65

八、媒体质疑事项 ...... 82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82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84

十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 ...... 85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 90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91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97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99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0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6

六、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 115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16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17

九、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20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22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24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2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25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27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28

第七节增信机制 ...... 130

第八节税项 ...... 131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 132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 133

第十一节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13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34

二、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利害关系 ...... 136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 138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3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138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持有人会议规则《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具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资质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自律组织要求的本次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承销协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董事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监事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3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
最近一年2020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次债券发行期间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次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限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次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簿记建档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债券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双边挂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
中国/我国/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实际控制人、市国资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港集团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电力集团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港昇新能源、珠海港昇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梧州港务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
云浮新港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珠海港置业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高栏商业中心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
科啸风电浙江科啸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东电茂霖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
辉腾锡勒公司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机组测试有限公司
安徽埇秦新能源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天杨能源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港务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聚隆风力宿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天长风力天长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广华公司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港兴公司、珠海港兴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源物流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
珠海可口可乐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广珠发电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新源热力珠海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珠海、中化珠海石化储运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新港外贸区云浮新港下辖云浮新港外贸区
梧州大利口码头梧州港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
珠海港物流、港物流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港富物业珠海港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驰物流珠海市中驰物流有限公司
航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
理货公司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港通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港琴公司珠海港琴跨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秀强股份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兴华港口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
珠海港香港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发展珠海港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天伦燃气中国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中化珠海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相对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经营活动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况。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如果发行人因客观原因而导致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则可能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五)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期限、品种等条款将在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由主承销商和公司协商确定,可能涉及部分含权条款,可能对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再投资风险。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7、1.07、0.91和0.95,速动比率分别为0.83、1.01、0.87和0.91,报告期内资产流动性有一定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有息负债总额较大风险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279,102.75万元、279,154.56万元和639,821.6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05%、77.63%和83.96%。其中发行人中长期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163,198.10万元、138,414.34万元和357,164.8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45.64%、38.49%和46.87%。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建设项目持续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周转所致。目前发行人在建的部分项目仍在持续投入中,相关经济效益尚未能完全体现,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情况恶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3,001.29万元、44,985.53万元、57,489.06万元和73,260.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9%、

4.86%、4.26%和5.01%。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类

别中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所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少,产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35.94万元、6,938.68万元、4,935.28万元和5,704.3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06%、2.99%、1.43%和1.25%,整体占比较小,但若发行人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将对公司资产流动性带来一定影响。

4、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13,799.60万元、131,857.07万元、153,419.28万元和161,130.2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4.88%、

23.32%、26.15%和27.05%,占比相对较高。所有者权益结构存在不稳定风险,可能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5、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的风险

发行人投资收益占比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24,625.41万元、29,365.70万元、34,673.66万元和11,480.89万元,其中,投资收益分别为11,704.74万元、15,730.15万元、17,663.32万元和1,947.29万元,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的占比分别达到47.53%、53.57%、50.94%和16.96%,投资收益是发行人利润和现金流入的重要来源,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对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的股利分红收益和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较大且有一定波动,若发行人收入结构未得到改善,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未得到提高,或参股企业盈利能力或分红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调整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自2019年1月1日起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225,835.46万元。若未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发行人的资产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下行风险

发行人业务主要以港口物流和新能源为主,总体来看,近年来公司依托优势地理位置,贯彻实施西江战略,增加港口、物流资源和业务布局。但发行人现有码头规模较小,来自周边码头的竞争压力较大,参股的码头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大。且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外部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因此,未来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主业产生一定影响。

2、部分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板块主要分为港口航运物流板块、新能源板块以及先进制造板块;其中港口航运物流板块包括码头运营服务、物流贸易、进出口贸易和物流服务;新能源板块包括燃煤发电、风力发电、天然气利用等;先进制造板块包括饮料食品、物业管理、生产制造及其他业务。其中,码头运营、综合能源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及投入运营之后需持续经营较长一段时间实现规模效益,进而促进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鉴于港口、电力行业的这些固有特征,再加上目前国内外经济贸易和制造业景气程度较低迷的影响,可能会拉长发行人主营投资项目的培育期。

3、合(联)营风险

发行人的部分业务由合(联)营企业经营,发行人无法单独对该等企业实施控制。如发行人在对合(联)营企业实施影响的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相关合资企业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同时,如合(联)营企业因自身经营发生负面变化,导致经营成果发生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业务涵盖港口航运物流、燃气业务、电力能源等,具有跨行业、多环节的特点,对发行人的管理水平要求较高,伴随着各行业的发展以及同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5、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65家,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行业,业务包括港口经营、货物代理、船舶代理、运输物流、报关理货、管道燃气、风力发电、生产制造等,实现多元化发展,产业化推进。发行人跨行业、多环节的经营,对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员结构等带来了更高的需求,若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配置达不到业务发展的需求,会对其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6、新能源业务经营压力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综合能源销售收入分别为39,841.20万元、50,290.28万元、55,755.43万元和21,100.24万元。近年来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新能源市场容量有限,我国短期内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加剧,限电情况仍较为突出,可能对发行人该板块业务的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7、港口规模较小的风险

发行人现有码头规模较小,且港口建设周期长,多数情况下需要先于货物吞吐量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行人港口可能会处于阶段性超负荷运营状态。

8、物流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及客户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航运物流板块的物流贸易业务来自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69.82%和69.68%,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74.23%和79.26%,占比均较高。若未来供应商及客户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发行人的营运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9.98%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如利用其控股地位,对上市公司重大决策、生产经营和人事安排等进行非正常干涉,则可能影

响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子公司的管控风险

随着发行人规模日趋扩大,下属子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加,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65家,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未来控股、参股公司数量将有可能进一步增加,从而增加了发行人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若发行人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可能会对未来经营发展和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治理层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局、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一家涉及产业较多的企业,关联方众多,发行人与下属公司及各关联方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若发行人与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并且占用大量资金,则可能会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如果发行人没有贯彻执行严格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操作管理及配备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措施,进而造成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技术设备等因素影响发生的安全事故,将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之子公司珠海港昇、东电茂霖、科啸风电、辉腾锡勒公

司、聚隆风力及天长风力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科啸风电、聚隆风力、天长风力和梧州港务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啸风电具体减免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聚隆风力具体减免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至202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天长风力具体减免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梧州港务具体减免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至2021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发行人之子公司广华公司及港兴公司自2018年起享有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发行人之子公司东电茂霖、辉腾锡勒公司符合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并已取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复,获得企业所得税10%减税幅度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东电茂霖享受该税收优惠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辉腾锡勒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国家税收政策和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整体的税收成本可能会提高,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中国港口的迅速发展,必须建立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目前交通部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为:2020年初步建成布局科学、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交通重点领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具体表现为营运船舶和民航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5年分别降低6%和7%,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比2015年降低2%。到2035年,形成与资源环境

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交通运输发展新格局,绿色交通发展总体适应交通强国建设要求,有效支撑国家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未来环保标准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3、产业政策风险

2013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国函〔2013〕37号),提出在航运方面,应充分发挥珠江航运上联云贵桂,下接粤港

澳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互补优势,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和综合运输发展需要相协调的江海直达、干支相通、能力充分、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珠江水系航运体系。

2014年7月16日,国务院批复的《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指出,指出,应努力把珠江—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极,为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提出应部署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到2020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要求国家能源的发展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着力优化能源结构,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的消费比重,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深入开发、粤港澳经济带的一体化发展、以及横琴自贸区政策和新能源发展战略等政策利好的落地,这将为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但随着经济环境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若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港口及港口物流发展整体规划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以及新能源补贴、环保等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港口业务和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产生影响。

4、港口费率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部分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服务业务,其收费标准均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费率标准执行。今后如果国家调整港口费率标准或港口收费体制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5、电价政策调整风险

2018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要求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以及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2018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包括全省除深圳

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7分,以及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

因此,发行人将面临更为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未来出台各项影响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和运营造成影响,限制发行人在现有市场和目标市场开展业务的能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6、发行人减少注册资本的风险

2020年11月25日,发行人发布了《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1年5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0,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所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0,690,000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份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19,734,895股,公司将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请投资人关注发行人减

少注册资本可能引发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19年7月15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含10.0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审议批准。

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含10.0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19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71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含10.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本期债券配售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确定。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10月19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2026年10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9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9日。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金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合格机构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发行首日:2021年10月18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9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9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二、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2019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971号”文核准,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00亿元(含6.0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具体安排如下:

发行人拟偿还债务情况

项目到期日期回售日期债券余额(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额度的比例
16珠海债2021-11-222019-11-225.9899.67%
21珠海港股SCP0142021-11-12-4.0066.67%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在发行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或经授权的其他机构或人员批准,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说明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提交相关决议文件,并修改相应发行申请文件。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债券保障金专户,分别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两个账户可以为同一账户,但须独立于其他账户。本次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1. 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具体影响请见“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后将保持一致;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44.69%上升到51.62%,长期债务融资比例的提高降低了资产负债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债务结构将逐步得到改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2. 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流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0.95增加至1.09。公司流动比率有了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并降低公司长期融资成本,同时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转借他人,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拟募集不超过6.0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6.00亿元计入2021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0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短期有息债务;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2021年3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本期债券对发行人资产负债和财务指标影响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模拟前模拟后变化值
流动资产合计457,110.78457,110.78-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4,486.071,004,486.07-
资产总计1,461,596.851,461,596.85-
流动负债合计478,927.69418,927.69-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87,005.69447,005.6960,000.00
负债合计865,933.38865,933.38-
所有者权益595,663.47595,663.47-
资产负债率(%)59.25%59.25%-
流动比率(倍)0.951.090.14

三、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于2011年3月1日完成2011年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珠海债”)的发行工作。“11珠海债”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8(5+3)年。根据11珠海债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公司的银行借款,以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末,“11珠海债”公司债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于2016年11月22日完成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珠海债”)的发行工作。“16珠海债”发行规模为6亿元,期限5(3+2)年。根据16珠海债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2021年6月末,“16珠海债”公司债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三)“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8月3日完成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珠海01”)的发行工作。“20珠海01”发行规模为4亿元,期限5(3+2)年。根据20珠海01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拟将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或用于证监会和交易所允许的其他用途。

截至2021年6月末,“20珠海01”公司债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鑫成立日期:1986年06月20日住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注册资本:人民币930,424,895.00元实缴资本:人民币919,734,895.00元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268319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薛楠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李然电话:0756-3292223传真:0756-3292216邮编:519000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经营范围:港口航运及其配套设施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物流供应链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能源环保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港城建设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航运金融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饮料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网址:www.0507.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1984年11月30日,珠海经

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成立。

(二)历史沿革

1、1986年6月11日,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转为全民所有制,名称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丝厂。

2、1989年3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89)珠人银金管字第022号《关于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公开发行1,200.00万元,计1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0元,实收股金1,200.00万元。原公司发起人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以经珠海市评估事务所珠评资字(1989)01号评估的资产6,668.70万元入股,折666.87万股,首期发行结束时,实收股本786.87万股,人民币7868.70万元。

3、1989年3月9日,发行人经珠海市证券委员会珠证(1989)1号批准在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丝厂基础上改制成立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1989年8月20日,经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珠投(1989)10号文批复同意,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0元)分别转给珠海市教育基金会8.00万股和儿童基金会12.00万股。

5、1991年4月10日经珠海市投管理公司珠投字(1991)06号文批复同意,由于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筹建两家新厂资金的需要,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4.07万股(每股面值10.00元)转让给珠海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余下的

602.80万股仍由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持有。

6、1991年12月,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扩股集资券810.93万股,扩股集资券按溢价20.00元/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16,218.60万元。

7、1992年4月20日,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珠府办复(1992)132号文件批准,发行人名称由“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股份有限公司”。经珠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6月5日出具的[92]珠会字671号-验468号-股1号《验资证明》验证,发行人实收股本为人民币7,868.70万元。

8、1992年12月16日,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珠府办复(1992)524号文件批准,发行人名称由“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1992年4月18日下发的珠人银金管字(1992)095号文件、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年5月3日下发的珠体改

委(1992)15号《关于富华集团股票异地上市的批复》,批准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1992年4月18日(1992)珠人银金管字095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3年3月2日证券发字(1993)12号文确认上述发行的股票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扩股集资券为发行人股本,重新登记确认该次共发行8,109.30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5,228.30万股,人民币10,456.60万元,向社会法人单位发行2,881.00万股,人民币5,762.00万元,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批复确认1991年12月发行的扩股集资券为新增股份,并同意将原每股面值10.00元拆细为1.00元,同时对原股东进行重新登记。两次发行之后,发行人总股份为15,978.00万股,人民币15,978.00万元。

占总股本1.00%以上股东情况: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6,028.00万股,占总股份的37.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科技奖励基金会,1200.00万股,占总股份的7.51%;珠海冠华轻纺公司,990.00万股,占总股份的6.20%;珠海特区发展公司,500.00万股,占总股份的3.13%;中国化纤公司,30.00万股,占总股份的2.07%;北京华诚财务公司,250.00万股,占总股份的1.56%;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250.00万股,占总股份的1.56%;珠海市珠光公司,250万股,占总股份的1.56%;新疆建设兵团,177.00万股,占总股份的

1.11%。

10、1993年3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市字(1993)4号文核准,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证券简称“粤富华”。公司上市交易时总股本为15,978.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为60,280,000.00股,由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占总股本的37.73%;社会法人股43,610,000.00股分别由珠海市教育

基金会、珠海市儿童基金会、珠海中瑞表厂、北京新纶公司、珠海特区发展公司等16家法人持有,占总股本的27.30%;个人股55,89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4.97%。

11、1993年7月4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函(1993)13号《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度分红派息、配股增资等问题的函》以及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珠体改委(1993)34号《关于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199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每10股送2股红股并配售5股新股,每股价格8.00元,同时向内部职工配售391.23万新股。除权、送配之后,共新增股本11,575.83万股,总股本27,553.83万股。

经珠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4月21日出具的(94)珠会字B319号《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验证报告书》验证,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新增加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115,758,3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75,538,300.00元。

12、1994年7月14日,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1994)063号《关于同意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1993年度分红及配股方案如下:公司实施法人股每10股送1股红股,派3.00元现金红利;个人股每10股送4股红股,不派现金。根据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95)珠会验字433号股本验证报告验证,发行人1994年度派出红股6,945.912万股,均以应付股利人民币69,459,120.00元转增股本。此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344,997,420股。

经珠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8月4日出具的(95)珠会验字433号《股本验证报告(第二次)》验证,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新增加股本为人民币69,459,120.00元,实收股本累计人民币344,997,420.00元。

13、1999年8月27日,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国资委(1999)04号文批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法人股39,700,000股和珠海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发起人股份32,054,000股无偿划转给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持有,使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14、1999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了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部分资产置换方案,将全资所属的富华化纤公司、富华大厦土地使用权和在富华化纤公司中拥有的全部债权与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50.00%的股权、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0.00%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15、发行人于2006年11月27日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1999年置换入的上述公司股权及其他部分股权、债权、存货等资产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拥有的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进行置换。发行人股本为344,997,420.00元,2006年度发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股股份以及结合上面所述重大资产置换,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股本不变。

16、2006年12月21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发行人71,754,000、8,8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80,554,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3.35%,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17、2010年5月3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发行人56,568,19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但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6,568,194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6.40%,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18、2010年9月6日发行人名称由“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人证券简称由“粤富华”变更为“珠海港”。

19、2012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344,997,4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620,995,356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于2012年7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珠报字[2012]第10049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7月27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995,356.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20,995,356.00元。20、2012年6月,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和珠海市冠华轻纺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8.66%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总股本的25.06%。

21、2012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配股相关方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6号文件核准,发行人以股本620,995,35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6,298,607股,配股价格为3.01元/股。配股缴款截止日有效认购数量为168,545,563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789,540,919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参与公司配股,持股数变更为202,277,17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5.62%。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3月11日出具的信会师珠报字[2013]第410025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3月8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540,919.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89,540,919.00元。

22、2014年4月,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偿还的股改垫付对价1,646,777股,持股数量变更为203,923,947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5.83%。

23、2019年4月,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募集金额为10.20亿元人民币,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930,424,895股。

24、2021年6月15日,发行人完成回购股票注销,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10,690,000股,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919,734,895股。本

次股份注销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29.98%的股权,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

1、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1,94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第24层24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2470519E

经营范围: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和项目投资。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2008年7月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港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珠府函[2008]154号)批准设立,于2008年12月19日取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44040000013602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珠海港集团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投资者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注册资本人民币35.194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5.1940亿元。

2020年末,珠海港集团总资产为5,655,616.79万元,净资产为1,937,905.72万元,2020年度,珠海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67,648.29万元,实现净利润29,442.59万元。2021年3月末,珠海港集团总资产为5,861,224.24万元,净资产为1,877,214.18万元,2021年1-3月,珠海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43,851.71万元,实现净利润4,055.14万元。

2、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其持有发行人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00%的股权,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一)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5家,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投资开发100.00%设立或投资
2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港口投资开发100.00%设立或投资
3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物流贸易业100.00%设立或投资
5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珠海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珠海港中驰供应链管理有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51.00%设立或投资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00%

90.00%

29.98%

29.98%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10.00%

限公司
8珠海港捷多式联运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51.00%设立或投资
9珠海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服务业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服务业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服务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实业投资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供应链管理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供应链金融100.00%设立或投资
15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通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货运代理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梧州市梧州市码头运营72.00%设立或投资
17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服务业84.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珠海中理商品检验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商品检验100.00%设立或投资
19江门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江门市江门市外轮理货100.00%设立或投资
20阳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阳江市阳江市外轮理货100.00%设立或投资
21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云浮市云浮市港口物流86.2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云浮市云港报关有限公司云浮市云浮市服务业51.00%设立或投资
23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实业投资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珠海港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服务业100.00%设立或投资
25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100.00%设立或投资
26珠海港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代理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服务业100.00%设立或投资
28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管道运输65.00%设立或投资
29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建筑安装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珠海港昌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建筑安装100.00%设立或投资
31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码头运营40.00%设立或投资
32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电力项目投资55.88%44.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3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能源开发83.38%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赤峰市赤峰市能源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5沈阳港昇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市沈阳市能源开发100.00%设立或投资
36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机组测试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能源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浙江科啸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台州市台州市能源开发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8珠海港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售电52.00%设立或投资
39珠海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水上运输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0珠海港中驰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商务服务业60.00%设立或投资
41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商务服务业51.00%设立或投资
42珠海中理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55.00%设立或投资
43深圳珠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100.00%设立或投资
44珠海港琴跨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批发业100.00%设立或投资
45珠海港晨跨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或投资
46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桂平市桂平市道路运输业5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7珠海港隆盛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批发业51.00%设立或投资
48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市合肥市能源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宿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宿州市宿州市能源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0珠海港成功供应链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商务服务业60.00%设立或投资
51珠海港堡水环保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环保51.00%设立或投资
52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运输业6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3港旭(陕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西安市批发业51.00%设立或投资
54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合肥市能源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5天长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长市天长市能源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6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常熟市常熟市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9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7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常熟市常熟市道路运输业9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8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新加坡投资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9新加坡常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新加坡投资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0宁德珠港拖轮有限公司宁德市宁德市运输业60.00%设立或投资
61珠海港安特种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51.00%设立或投资
62珠海港卓航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运输业51.00%设立或投资
63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海市投资开发100.00%设立或投资
64岢岚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岢岚县岢岚县能源开发100.00%设立或投资
65定边港超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定边县榆林市能源开发100.00%设立或投资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介绍

1、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05月24日,法人代表时启峰,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12楼,公司注册资本48,000万元,由母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55.88%出资和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44.12%出资,经营范围为:电力项目投资及其他项目投资;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准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92》136号文执行);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船用辅机、工业燃料、农畜产品的批发、零售、人力资源服务、贸易代理、自有房产经营活动、发电项目开发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91,396.46万元,净资产为261,640.9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492.40万元,实现净利润23,870.74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89,720.57万元,净资产为267,196.82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349.01万元,实现净利润4,922.60万元。

2、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法人代表时启峰,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一楼101-56房,公司注册资本49,627.50万元,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经营范围为:综合能源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86,952.52万元,净资产为78,469.3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49.40万元,实现净利润8,157.23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88,382.58万元,净资产为82,870.06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268.78万元,实现净利润4,400.71万元。

3、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

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18日,法人代表冯鑫,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第23层2302号,公司注册资本13,000.00万,由母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100.00%出资。经营范围为:港口经营;船舶引航

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运工程监理;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海员外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103.91万元,净资产为26,783.0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64.78万元,实现净利润2,118.41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457.74万元,净资产为30,085.5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891.96万元,实现净利润700.54万元。

4、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5月28日,法人代表冯鑫,注册地址为珠海市九洲大道海珠大厦四楼,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由母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100.00%出资。经营范围为:资产经营;实业投资、开发(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6,154.98万元,净资产为144,597.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97.17万元,实现净利润12,686.48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1,464.47万元,净资产为146,887.90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892.13万元,实现净利润2,335.69万元。

5、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4日,法人代表邹杨波,注册地址为珠海市红旗虹晖一路8号307室,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由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经营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压力容器安装壹

级。(以上项目均凭资质证经营)。燃气材料、燃气设备、燃气具等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营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658.48万元,净资产为12,406.2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69.21万元,实现净利润1,637.01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424.56万元,净资产为13,089.8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45.63万元,实现净利润490.42万元。

6、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

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08日,法人代表万本华,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尔罕乌拉苏木,公司注册资本19,163.16万元,由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00%出资。经营范围为: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站规划、设计施工、维护运行、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改造,房屋租赁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296.04万元,净资产为42,211.2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93.86万元,实现净利润5,860.9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462.43万元,净资产为43,954.50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435.14万元,实现净利润1,743.27万元。

(三)发行人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拥有1家合营企业、11家联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全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或经营范围持股 比例表决权比例关联方类型
1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港币7,838.00生产和销售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饮用纯净水等50.0050.00合营企业
2中海油珠海天然11,751.00投资天然气管网的建设、管理;管道天然35.0035.00联营企业
序号子公司全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或经营范围持股 比例表决权比例关联方类型
气有限责任公司气的经营等
3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5,500.00珠海高栏港区LNG接收终端专用港作拖轮服务等40.0040.00联营企业
4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6,000.00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聚酯产品等35.0035.00联营企业
5珠海新源热力有限公司6,000.00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投资;集中供热等20.0020.00联营企业
6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52,901.24建设石化码头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45.0045.00联营企业
7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489.03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35.0035.00联营企业
8广州南鑫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50.00股权投资;项目投资33.9033.90联营企业
9珠海市新洋物流有限公司200.00内贸航线及珠海市至香港、澳门航线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50.0050.00联营企业
10珠海华港城市更新有限公司1,000.00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策划49.0049.00联营企业
11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00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光伏项目投资49.0049.00联营企业
12常熟威特隆仓储有限公司美元650.00装卸、仓储和普通货运及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从事国际运输代理业务25.0025.00联营企业

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925.15万元,实现净利润5,512.40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3,328.07万元,净资产为30,404.28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470.32万元,实现净利润964.54万元。

2、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1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珠海港商业中心1901-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钻,公司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00%出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35.00%出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天然气管网的建设、管理;管道天然气的经营(不含香洲区,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6,895.25万元,净资产为8,719.9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70.47万元,实现净利润708.56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6,522.62万元,净资产为9,602.2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905.92万元,实现净利润517.01万元。

3、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3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立功,公司由海油发展施维策船务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60.00%出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40.00%出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珠海高栏港区LNG接收终端专用港作拖轮服务、珠海港及附近港口大船进出港拖轮作业服务、港口环保服务、LNG加注服务以及船舶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2,224.62万元,净资产为8,115.7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66.42万元,实现净利润917.66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2,335.83万元,净资产为8,409.30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11.64万元,实现净利润287.36万元。

4、珠海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珠海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2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海关办公大楼546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晓良,公司由山东盛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出资、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出资、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00%出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供热项目的开发、投资;集中供热;供热设施的销售(以上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1,860.23万元,净资产为15,542.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447.75万元,实现净利润7,154.63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4,525.38万元,净资产为17,467.46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190.14万元,实现净利润1,925.14万元。

5、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6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风鹰北路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901.24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天宇,公司分别由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45.00%和55.00%出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石化码头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经营自建码头,建设石油化库区;从事石油及其制品、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有效期至2014-12-28)、化工产品及原料、非直接食用植物油的码头装卸管道运输、储存、中转、分拨、灌装、调制加工以及废油、下脚料的利用业务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的服务(危险化学品按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8,519.39万元,净资产为49,391.0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68.82万元,实现净利润3,450.45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7,951.66万元,净资产为50,475.65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99.67万元,实现净利润1,139.92万元。

6、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9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

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96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9.03万元,法定代表人关南强,公司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8.27%出资、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5.00%出资、珠海横琴宇正投资有限公司6.73%出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电、热、冷等综合能源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节能减排相关咨询、节能诊断、设计、投资、改造、检测评估、能源审计、信息服务;节能减排指标交易代理;节能减排及智能电网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转让、设备研制、生产、安装、维护和销售;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电力产品的销售代理、国内贸易;节能服务及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相关国内外工程承包、技术合作、对外劳务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0,130.23万元,净资产为14,457.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5.51万元,实现净利润1,097.61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0,410.87万元,净资产为14,708.91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99.10万元,实现净利润245.00万元。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能划分明确,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各项行为、决策的合法、合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14)审议批准四十六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5)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16)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

(17)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8)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局

公司设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局主席1人。董事局主席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审议批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1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局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10)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4、总裁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局聘任和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3-7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1、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目前公司设有董事局秘书处、战略发展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职权独立、相互协调,构成完全独立运行的机构体系,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2、发行人内部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1)董事局秘书处

公司董事局秘书处是董事局的常设机构,在董事局秘书的分管下,对外,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参与公司相关制度的制定、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重大会议记录、保存,负责协助公司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等资本市场运作事项,是规范公司运作的职能部门。

(2)战略发展部

战略发展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走势,组织编制、调整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主要职责有:战略规划、行业分析、项目投资、项目管理、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等工作。

(3)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部以组织建设及完善公司各项企业管理制度为核心,主要职责有:

管理体系建设、战略执行管理、经营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物业管理、股权管理、股权代表管理、下属企业重组管理、信息化管理、统计管理等职责。

(4)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基于公司战略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推动组织变革进程,为

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与增强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主要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理、日常劳资关系管理。

(5)风险控制部

风险控制部是专职负责公司供应链业务的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风险制度体系的建设;检查督促公司下属企业开展或涉及供应链业务风控制度体系的建设;负责下属企业拟开展业务的风险审查,组织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负责下属企业开展业务的放款核准;负责下属企业开展业务的事后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检查企业风控管理的执行情况。

(6)办公室

办公室是整个公司的“枢纽”和“窗口”,发挥着承上启下、顾左联右的作用。按照公司对办公室职能定位要求,办公室将作为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执行中心”和“宣传中心”。

(7)财务部

公司财务部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与发展规划,制订和落实公司财务政策、会计政策。主要负责股份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资金调配、资产管理、预决算管理、税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债务管理、日常凭证及帐表管理、资金使用及筹措管理、财务结算管理、财务软件管理等职责。

(8)商务部

商务部是港口物流板块统一指挥的协调中心和一站式对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港口物流板块生产业务的统一指挥协调以及商务拓展工作。

(9)内控审计部

内控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下设部门,以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审计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合规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组织目标实现的部门,主要负责内控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有效防控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三)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

(1)资产方面

发行人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楚,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或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发行人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它任何限制。

(2)人员方面

发行人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架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董事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和管理。

(3)机构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局、经理层、经营管理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内设机构与发行人的相应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

(4)财务方面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5)业务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表所示。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1人,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局聘任和解聘。总裁每

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欧辉生,男,50岁,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07年1月至2012年1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2月至今,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13年6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

董事局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欧辉生董事局主席19702012年5月2024年1月
冯鑫董事、总裁19722021年1月2024年1月
甄红伦董事19642021年1月2024年1月
薛楠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19732021年1月2024年1月
周娟董事19812014年7月2024年1月
路晓燕独立董事19632016年7月2022年7月
邹俊善独立董事19632021年1月2024年1月
陈鼎瑜独立董事19572021年1月2024年1月
刘国山独立董事19622021年1月2024年1月
监事成员
黄志华监事会主席19632021年1月2024年1月
李学家职工监事19702020年8月2024年1月
李春梅监事19752021年1月2024年1月
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
朱文胜副总裁19672021年1月2024年1月
陈虹财务总监19732017年2月2024年1月

年9月至今,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鑫,男,48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培训师。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甄红伦,男,5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任珠海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7年8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薛楠,女,47岁,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4月至2010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期间兼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主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投资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2011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娟,女,39岁,本科,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务人员,招投标临时负责人;2013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8年2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

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路晓燕,女,57岁,会计学专业博士,副教授。主要工作经历: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广州市对外贸易发展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出口部门负责人;1998年至1999年,任职瑞典热交换器生产企业SWAPAG瑞士分部质量控制部经理;2001年开始就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现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2016年7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邹俊善,男,57岁,博士,副教授。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至2015年,任万邦泛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航运与物流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万邦工业集团中国区化工工业链总负责人;2018年5月至今,任V.Group(卫狮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及卫狮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鼎瑜,男,63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

1980年至1990年,任厦门港务拖轮公司轮机长;1991年1998年,任厦门港船务公司经理、书记;2005年至2007年,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5年,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至2018年,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福建厦门港口协会理事长;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国山,男,58岁,博士学历,教授。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至1990年,任吉林师范大学数学系助教;1990年至1994年,任吉林师范大学数学系讲师;1997年至1999年,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博士后;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02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1月至

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黄志华,男,57岁,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珠海市针织漂染厂副厂长,珠海经济特区粤华染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工委会主席、党委委员;2002年4月至2003年6月任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7年1月,任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93年至2012年5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月至2015年2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春梅,女,4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至今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学家,男,50岁,经济学硕士,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珠海港中石化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珠海港通江港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在珠海港通江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朱文胜,男,53岁,硕士学历,国际商务师,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

4月至2010年4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历任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7年9月,任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6年5月至今兼任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起兼任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起兼任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虹,女,47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任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2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欧辉生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黄志华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行人参股公司
冯鑫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发行人子公司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隆盛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行人参股公司
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梧州)港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港中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中驰航运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行人参股公司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甄红伦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薛楠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参股公司
朱文胜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云浮市云港报关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梧州)港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常熟威特隆仓储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行人参股公司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陈虹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发行人参股公司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主席发行人子公司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新加坡常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子公司
李春梅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行人控股股东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李学家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港成功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港旭(陕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新加坡常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子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周娟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邹俊善V.Group(卫狮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
卫狮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路晓燕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
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国山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发行人核心业务为港口航运物流业务和新能源业务,其中港口航运物流业务主要依托珠海港等港口码头开展各类物流服务及贸易业务,新能源业务旨在打造新能源集团,未来重心在于整合优质风电资源项目。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分析主要从港口运营、港口物流及新能源等方面展开。

1、港口运营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换挡期,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济增速趋于减缓,同时叠加平稳的外围经济环境,共同决定了港口吞吐量增速的中枢亦趋于降低。2017年以来,随着世界经济温和复苏、国内经济稳中向好、“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推进以及外贸稳增长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我国进出口贸易逐渐走出低迷状态,结束两年负增长的态势,实现了两位数的恢复性增长。2020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外贸进出口明显好于预期,我国外贸经历了一季度大幅震荡后快速回稳,进出口规模呈现逐季攀升的走势。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16万亿元,比2019年增长1.9%,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17.93万亿元,增长4%;进口14.23万亿元,下降0.7%;贸易顺差3.7万亿元,增长27.4%。

2018-2020年中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同比增速

单位:亿吨、%

2020年2019年2018年
港口吞吐量同比增速吞吐量同比增速吞吐量同比增速
宁波-舟山11.724.6811.207.9010.847.44
上海6.51-1.907.174.826.84-3.05
广州6.121.006.0612.605.944.20
青岛6.054.705.786.605.436.31
天津5.032.204.924.105.081.43
大连3.34-8.803.67-21.584.682.78
营口2.38-2.39-35.603.702.02
日照4.967.004.646.004.3821.11
秦皇岛2.01-8.302.19-5.502.31-5.71

西江出海门户的优势,加强与西江流域港口、航运、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西江内河航运及物流的发展。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三大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5年4月23日广东自贸区横琴片区正式挂牌。横琴位处珠海,毗邻澳门,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建立,横琴将成为唯一陆桥连接港澳两地的区域,其优势将更为凸显。港珠澳大桥于2009年12月15日动工建设,于2017年7月7日实现主体工程全线贯通,于2018年2月6日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并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开通运营,港珠澳大桥东接香港,西接珠海、澳门,全程

55.00公里,其建成大幅缩短穿越三地的交通时间,加速港珠澳经济一体化进程。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深入开发、粤港澳经济带的一体化发展、横琴自贸区政策利好落地,将带动沿线、沿海区域大规模的项目建设、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和全方位贸易服务往来。

2、港口物流

港口物流是物流产业的一个细分领域,是指中心港口城市利用其自身的口岸优势,以先进的软硬件环境为依托,强化其对港口周边物流活动的辐射能力,突出港口集货、存货、配货特长,以临港产业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优化港口资源整合为目标的港口综合服务体系。港口物流在物流产业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全球有19.00%的大宗海运货物运往中国,有20.00%的集装箱运输来自中国;而新增的大宗货物海洋运输之中,有60.00%至70.00%是运往中国的,中国的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目前均已居世界第一位。近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货物运输量、水运货运量和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规模均逐年上涨。同时,港口运量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近年在国内外经济低迷情况下,全国港口物流业增速放缓。

基于近年来GDP的稳定增长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加之中国在全球经济和制造体系中不可替代的地位,港口经济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港口物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港口物流是以港口为依托,建立便捷、高效、吞吐量大的货物运输能力,

其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受腹地经济、集疏运体系建设、港口地位等外在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受信息化水平、服务体系等内在因素影响。依托蓬勃发展的临港经济,以及公路港口、江海联运、海铁联运的大力发展,集合了装卸、搬运、运输、仓储、配送、加工、信息发布等现代物流功能的综合港口物流企业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3、新能源

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资源具有廉价环保、可持续利用的价值,为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近年来我国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对国家能源发展要求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着力优化能源结构,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上网调度方面,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电监会、能源办联合发布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依据该办法,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以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为前提,优先调度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发电,同类型火力发电机组按照能耗水平由低到高排序,节能优先;能耗水平相同时,按照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该办法将首先在部分省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这项制度的实施,意味着高耗能高污染的发电机组能够获得的发电小时数将越来越少,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和布局。

节能发电调度机组发电排序表

序号发电机组类型
1无调节能力的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
2有调节能力的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和满足环保要求的垃圾发电机组
3核能发电机组
4按“以热定电”方式运行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余热、余气、余压、煤矸石、洗中煤、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
序号发电机组类型
5天然气、煤气化发电机组
6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包括未带热负荷的热电联产机组
7燃油发电机组

展基金保证,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能源、价格部门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补助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国家财政部、能源局和发展改革委审核,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后,由国家财政部拨付补贴资金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独立电网所在省财政部门,并顺序下达至目录内项目公司。从具体情况来看,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列入补助目录时间较长,致使补贴资金到位滞后明显。可再生能源补贴基本推迟2年后发放,最长有拖欠3年。新能源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时间较长,加之存在补贴资金缺口,相关资金到位缓慢,使得项目运营企业现金流明显承压,经营压力增大。总体看,近年来我国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但短期内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加剧,限电情况仍较为突出,同时新能源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时间较长,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迟缓,相关运营企业资金压力增大。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珠海港属全国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同时,珠海港也是广东省沿海五大港口之一,珠江三角洲西部唯一的深水良港,在“以港立市”的发展思路下,珠海市将以高栏港区为核心,建成集装箱、油气化工、大宗干散货等货物的深水码头和华南地区重要枢纽港。2020年珠海港集团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达到

1.39亿吨,延续了珠海港集团港口生产经营业务的增长势头,珠海全港集装箱吞吐量增速在全国24个沿海港口中依旧排名前列。作为珠海港口战略规划的具体承担者和“以港立市”战略的具体推动者,珠海港将陆续对珠海市7大港区进行整合与投资建设,成为珠海市举足轻重的港口集团。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目前主要竞争对手为珠三角地区港口,包括广州、香港、深圳、湛江等港口,其中广州港、深圳港和香港港相互距离较近,货物吞吐量规模较大,

是区域内最主要的三个港口。香港港主要定位于国际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广州港和深圳港共同服务于广东省及珠三角地区的外贸货物进出口市场,其中广州港主要服务于珠江西岸市场,深圳港主要服务于珠江东岸市场。从腹地来看,深圳港的直接腹地为深圳市、惠阳市、东莞市为主的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广州港是华南地区重要的综合性港口,目前已经形成以南沙港区为中心辐射珠江三角洲和珠江上游省份的集疏运网络,其直接腹地为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为主的珠江三角洲的北部地区。珠海港直接腹地为珠海市、江门市为主的珠江三角洲的西部地区。

2、发行人竞争优势分析

发行人将根据宏观政策和市场情况以应对目前的竞争环境,一方面努力挖掘珠海港的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三角洲港口群的整合与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同西江流域的全面合作,加快腹地经济的协同发展,拓展珠海港的货源空间。

(1)突出的腹地优势,完善的集疏运体系

珠海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联结西江流域的重要出海门户,在巩固原有西江经济带物流网络优势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西江流域控股码头产能升级工程及西江自有驳船船队建设,加强与西江流域港口、航运、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从而为沿江城市提供更为完善、便利的综合物流服务,进一步提升大湾区与西江流域经济联动发展水平。同时通过江海联运、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方式,推动川贵广—南亚物流大通道建设再上新水平,珠海港将进一步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集疏运体系规模等级最高、多式联运体系最完善的现代化多功能海港之一,进一步凸显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港的地位。

(2)湾区融合发展优势

国家大力实施的“一带一路”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广东横琴自贸区建设和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湾区将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同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港口物流。此外,珠海市政府提出建设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5个千亿级

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和区域产业的蓬勃发展为珠海港提供了诸多的发展机遇和难得的区域优势。公司将紧抓国家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大融合的发展机遇,针对性巩固和布局原有的港口物流资源及业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3)国资及上市公司良好资信

地处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的珠海,是全国唯一与港澳陆路相连城市,是推动珠澳深度合作的最前沿阵地。公司作为珠海经济特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凭借优秀公司治理和良好资信,可充分利用大湾区蓬勃发展的资本市场,在证券市场及银行间市场获取优质成本资金,助推实体产业做大做强。

(4)双轮协同驱动发展体系

通过公司积极的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公司已形成以珠海高栏母港为中心、园区资源为节点,航运、物流、供应链业务为纽带,以货代、报关、理货、信息系统等港航配套服务作支持,并积极开拓跨境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新业务,港口物流产业为公司发展立足之本。同时,凭借与央企、国企的良好合作及外延式并购,公司已构建起了以风电、火电、管道天然气、天然气发电为依托的能源环保板块,良好稳定的盈利成为公司发展重要支撑。双主业协同发展,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创造更多效益提升新动能。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港口航运及其配套设施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物流供应链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能源环保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港城建设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航运金融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饮料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目前,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港口航运物流板块、新能源板块、先进制造板块,共计三类业务板块;其中港口航运物流板块包括码头运营服务、物流贸易、进出口贸易及物流服务;新能源板块包括燃煤发电、风力发电、天然气利用等;先进制造板块包括饮料食品、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等。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按产品类别列示的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构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港口航运物流板块码头运营服务14,850.8912.7523,762.926.737,881.052.377,238.392.77
物流贸易44,984.3538.63128,273.8736.28120,574.9536.3081,571.9031.19
进出口贸易----28,792.148.6712,777.544.89
物流服务25,693.0422.0787,958.8124.8862,907.4218.9455,963.4121.40
小计85,528.2873.45239,995.6067.89220,155.5666.28157,551.2460.25
新能源板块综合能源21,100.2418.1255,755.4315.7750,290.2815.1439,841.2015.24
先进制造板块饮料食品8,735.167.5040,420.3511.4343,395.5113.0644,027.8516.84
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1,074.470.9217,359.904.9118,340.355.5220,076.017.68
小计9,809.628.4257,780.2516.3461,735.8618.5864,103.8524.51
合计116,438.14100.00353,531.28100.00332,181.70100.00261,496.30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港口航运物流板块码头运营服务8,829.649.3614,817.675.075,795.622.075,200.262.46
物流贸易44,399.9947.09126,830.2443.37118,160.3942.2979,919.9537.81
进出口贸易----28,789.0010.3012,777.156.04
物流服务21,549.1922.8574,292.4825.4051,620.6718.4845,820.6521.68
小计74,778.8279.31215,940.3973.83204,365.6873.14143,718.0267.99
新能源板块综合能源12,762.9313.5436,124.5712.3532,565.2111.6623,400.6111.07
先进制造板块饮料食品5,920.126.2829,534.7810.1029,884.6610.7032,020.5115.15
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829.960.8810,868.443.7212,584.074.5012,230.275.79
小计6,750.087.1640,403.2213.8142,468.7315.2044,250.7820.94
合计94,291.83100.00292,468.18100.00279,399.63100.00211,369.41100.00
板块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
港口航运物流板块码头运营服务6,021.2527.198,945.2514.652,085.433.952,038.134.07
物流贸易584.362.641,443.632.362,414.564.571,651.953.30
进出口贸易----3.140.010.390.01
板块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
物流服务4,143.8518.7113,666.3322.3811,286.7521.3810,142.7620.23
小计10,749.4648.5424,055.2139.3915,789.8829.9213,833.2327.60
新能源板块综合能源8,337.3137.6519,630.8632.1517,725.0733.5816,440.5932.80
先进制造板块饮料食品2,815.0412.7110,885.5717.8313,510.8525.6012,007.3423.95
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244.511.106,491.4610.635,756.2810.917,845.7415.65
小计3,059.5413.8217,377.0328.4619,267.1336.5019,853.0839.61
合计22,146.31100.0061,063.10100.0052,782.08100.0050,126.89100.00
板块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港口航运物流板块码头运营服务40.5437.6426.4628.16
物流贸易1.301.132.002.03
进出口贸易--0.010.01
物流服务16.1315.5417.9418.12
小计12.5710.027.178.78
新能源板块综合能源39.5135.2135.2541.27
先进制造板块饮料食品32.2326.9331.1327.27
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22.7637.3931.3939.08
小计31.1930.0731.2130.97
合计19.0217.2715.8919.17

3、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港口航运物流板块

发行人港口航运物流板块包括码头运营服务、物流贸易、进出口贸易、物流服务。码头运营服务主要包括港口码头的装卸等服务;物流贸易、进出口贸易主要包括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及其他物流增值服务等;物流服务主要包括从事传统货运、仓储、保税VMI、船代、货代、理货、拖轮、报关及国际船舶航运等。

发行人港口综合业务流程图

1.1码头运营服务

发行人港口业务运营主体包括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联营企业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和参股企业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码头的收入主要体现在投资收益科目,并未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体现。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已取得1#、2#港口运行许可证。云浮新港所属港区新港外贸区、六都港内贸区都已办理好港口经营许可证。

码头运营服务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2物流贸易、进出口贸易

发行人物流贸易业务与进出口贸易业务对比分析

业务板块主要贸易货物贸易对象所在地业务类型盈利模式
物流贸易煤炭、钢材、食品等肇庆、韶关、河源、湛江、佛山、江门、珠海内销盈利模式为销售差价
进出口贸易贵金属等香港外销盈利模式为代理费收益

物流贸易和进出口贸易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3物流服务

发行人物流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理货、拖带、代理、报关、以及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具体由下属公司航运公司、珠海港物流、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负责运营。

保税仓储方面,珠海港达供应链在珠海南屏高新科技工业园内拥有除珠海保税区以外唯一的公共保税仓(具备恒温、恒湿功能),仓库总占地面积2.00万平米,能为客户提供进口保税、VMI(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报关报检、保税分拨、JIT配送、保税货物快速退运出境、保税料件国内结转等服务。

物流仓储方面,珠海港物流旗下的汇通物流园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园区建设总占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能为大宗货物存储、中转、装卸提供场地支持,服务的范围涵盖珠中江地区,其中正在投入使用的汇通物流园一期仓储面积为1.20万平方米,之后随着汇通物流园二期建成投入使用,公司物流仓储设施的规模将得以扩大。同时,随着梧州大利口码头正式投入运行,梧州-珠海、梧州-广州集装箱航线及高栏港-大利口散货航线开始通航,梧州、云浮与珠海港母港的协同效应增强。

港航配套服务方面,发行人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运输、理货、拖带、代理、报关、以及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发行人港航配套服务业务努力开辟新战线,其中航运公司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全力推进公司沿海和内河船舶运力建设,目前航运公司自有运力已达20万吨,总控制运力超过100万吨,同时

聚焦特色散货航线经营,积极拓展钢材沿海运输业务;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成功开拓粮食、原糖船货同代新业务,成功携手上海长航、韶钢等大客户,积极配合拓展海铁联运业务,服务内涵不断创新;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赴东莞开展了多单质押监管业务,集装箱理箱总量呈现较快增长;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方式成功进军福建宁德港拖轮拖带市场,积极承接港外拖带等业务,走出珠海提高拖带业务量。此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拥有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第二类一项、第三类全项运输资质和水运代理等资质,具备集装箱储存、拆拼柜和运输能力,目前拥有自有及统筹社会资源运力300余辆,较强的资质能力为之开展港航配套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物流服务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新能源板块

发行人新能源板块包括电力能源和管道燃气。近年来随着并网发电量增长和燃气管网铺设面的增加,新能源板块收入水平逐年增长。最近三年及一期,新能源板块分别实现收入3.98亿元、5.03亿元、5.58亿元以及2.11亿元,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态势。

电力能源主要从事燃煤发电、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及服务。目前发行人主要以风电开发建设为主,风电运营主体为港昇新能源、科啸风电、东电茂霖、辉腾锡勒、安徽天杨能源和安徽埇秦新能源。另外公司子公司电力集团主要以联营参股方式投资广珠发电、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珠海新源热力等电力能源公司。

管道燃气主要依托珠海市政府授予的珠海西部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从事珠海横琴新区、珠海市西部城区城市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及维护。管道燃气运营主体为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新能源板块构成图

2.1风电业务

公司控股的电力能源项目集中于风电项目。目前公司拥有7个风电场,包括港昇新能源运营的高栏风电场、科啸风电运营的大麦屿风电场、东电茂霖运营的赤峰达里风电场和黄岗梁老虎洞风电场,辉腾锡勒公司运营的安达风电场、安徽埇秦新能源运营的秦山风电场以及安徽天杨能源运营的杨村风电场。公司电力能源投资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公司所属子公司通过风机等专用设备将自然风力转化为电能。公司对风电场开发实行项目管理制,在项目开发、项目建设等环节进行项目流程管理。在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统一负责目标区域的项目建设或收购;在项目建设阶段,公司负责风机设备的采购和招标,下属项目公司设立后由其负责项目现场施工;在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风电场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风电业务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2管道燃气业务

管道燃气方面,公司依托珠海市政府授予的珠海西部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从事珠海横琴新区、珠海市西部城区城市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及维护业务,具体由公司持股65.00%的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管道燃气业务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新能源板块风电板块

风电板块管道燃气板块

港昇新能源及

其子公司、科

啸风电港兴管道天然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先进制造板块

发行人先进制造板块包括物业管理、其他业务和饮料食品等。

3.1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和港城建设,发行人物业管理具体由港富物业负责运营,主要涉及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租赁、食堂饮食服务等业务。目前提供服务项目有富华广场、香域中央、水木清华园、港华花园4个住宅小区的物管服务;商业物业有高栏港大厦、九洲办公楼、南坑工业大厦、珠海港汇通物流园、港达供应链、高栏国码、洪湾国码、华电大厦办公楼等;旅游与餐饮业有高栏港大厦港富酒店、九洲阁员工食堂和高栏港大厦员工食堂。物业租赁业务主要是代理珠海港控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出租、代理电力集团物业出租和自有1,045平方米的物业出租。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2饮料食品业务板块

饮料食品业务是由公司和澳门饮料有限公司共同合营的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公司持有珠海可口可乐50.00%股权,珠海可口可乐成立于1986年6月20日,珠海可口可乐主要生产、销售“可口可乐”及其系列产品“雪碧”、“芬达”、“美汁源”等饮料产品,销售区域为珠海,中山,江门,肇庆,云浮,阳江六个地区,其中珠海为生产及销售,其他区域采用的是营业所(分公司)销售的模式。2020年,珠海可口可乐完成可口饮料生产量5,126万箱,完成可口饮料销售量5,148万箱。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饮料食品业务收入分别为4.40亿元、4.34亿元、4.04亿元和0.87亿元,整体销售平稳。

饮料食品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无。

(六)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无。

八、媒体质疑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作为上市公司,发行人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实现了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1、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涵盖财务会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负债与担保、收入,成本,费用管理、利润分配等全部重要方面。

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发行人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公司统一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发行人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方法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统一的核算系统、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各项具体业务核算方法,不断提高账务处理准确性和严谨性,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开展定期报告披露工作,持续强化财务信息保密机制。

2、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控、参股公司的管理以“三会”为核心,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依法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控、参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原则,并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发行人分开,实行独立运作。发行人通过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外派管理办法》、《子公司人事管理实施细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管理规定》、《会计核算办法》、《银行借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发行人对子公司管理层实行逐级聘任制,规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聘任和解

聘程序,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对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从子公司经营方针的决策、执行、监督、资金等方面全方位控制管理,保证发行人权益不受侵犯。

3、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

发行人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对成员企业之间的内部投资及对外投资,由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投资方案,根据相关权限分别提交发行人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批准。财务部对所属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财务检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融资方面,发行人制定了统一的融资管理办法,发行人及成员企业的筹资行为应当考虑投资回报和资金成本之间比率,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的过度膨胀;必须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加大现金流量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的策略和方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各种新型金融工具,趋利避害,降低筹资成本。资金的筹集应按照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4、担保制度

发行人按照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的原则进行,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了担保业务申请、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控制。发行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将发行人担保事宜提交发行人董事局、股东大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予以实施。

5、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批及决策流程合规完整,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严格履行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对信息披露管理的指导

发行人制定了涵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内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从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此外,发行人针对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积

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

7、重大事项制度

各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如大额借贷、对外担保、捐赠等,需要向发行人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再向主要领导汇报,经发行人主要领导批准后,再提交相关权利机构审议。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完善发行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发行人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然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发行人管理层的应急方案及其他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案、责任追究机制等。

9、内控审计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发行人的一切财务收支及其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评价,以达到查错防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10、安全生产经营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生产经营的制度以及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同时有效的防范安全隐患,保证了发行人安全、高效运行。

11、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发行人自有资金及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将首先保障发行人本部营运资金所需,顺序优先于对成员公司内部借贷和对固定资产及股权的投资,发行人可集中调度成员公司资金,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公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平台、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等相关公开信息网站以及最近3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相关公告检索结果,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过符合如下标准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2、其他行政机关所实施的,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十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1、国际化战略

发挥珠海港毗邻港澳、陆海通达的区位优势,打造核心物流通道,借助上市平台的融资功能、资金优势、品牌优势、管理经验、国际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积累,走出国门布局码头及物流节点,打造国际物流通道,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延展货源腹地,拓展发展空间,同时打造包括港口、物流服务、贸易、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股权投资等的多功能海外投资平台。

2、西江战略

为充分发挥珠海港作为西江出海门户的天然优势,解决珠海本地货源局限,珠海港已大力实施“西江战略”。公司将继续以“西江战略”为核心,在提升云浮新港盈利水平、缩短梧州大利口码头以及桂平新龙码头市场培育期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西江沿线战略性港口的投资布局,选择枢纽区域投资建设物流园区或无水港,建立以珠海高栏港为核心、西江流域港口、物流园为载体的综合港口物流网络。同时利用兴华港口在长江流域的重要布局,大力推动西江、长江两

江融合发展,借助在西江、长江流域的物流节点布局,充分发挥江苏常熟港口区位及资源优势,与周边港口实施差异化竞争,采取多元化经营手段,进一步维护及提升纸浆、钢材、设备、原木等重要货种的货量,同时加大力度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珠海港航运要坚持“立足高栏,深耕西江,走向蓝海”的发展策略,发挥运力规模优势,一手巩固西江运输业务,拓展沿海散货运输业务,一手抓运力建设和内部管理。同时,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珠海港作为西江流域龙头港和西江港口联盟理事单位的作用,开展与西江港口、航运、物流企业在资本、业务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同开拓和挖掘珠江—西江经济带的上游大宗货物和下游成品商品的内河航运及物流服务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与合作伙伴的整体的业务发展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西江战略优势。

3、物流中心战略

珠海港地处港口腹地重叠、货类趋同、竞争激烈的珠三角地区,必须丰富港口功能,向上下游延伸服务链条,依托港口的资源优势和临港产业集聚优势,融入大物流体系,积极承接港澳物流、供应链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积极介入大宗商品贸易和生产、生活资料的流通服务。建设临港物流中心,着重于以物流服务贸易,以贸易带动产业。随着大宗商品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港口物流中心的建设,与之相伴的仓储、运输、信息服务等衍生业务也会随之扩展,港口对货主、船公司以及与之相关的上下游服务产业的粘性必然增强,逐渐形成港口物流生态圈和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港口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港口和所在城市的区域竞争力。

4、智慧绿色战略

智慧港口和绿色港口是时代赋予珠海港的一次重要机遇,二者相互融合、互促发展。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清洁环保手段,以整合、系统的方式进行企业管理和经营,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实现港口转型升级。同时快速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致力于光伏发电、储能及氢能等新型能源,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符合低碳清洁能源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依托横琴新区政策优势、人才奖励政策及海外业务及融资渠道,

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挖掘公司在风力发电、平价光伏、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港口岸电、垃圾发电、污水处理以及风电运维等方面的项目机会,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竞争力,并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具体规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抢抓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推动港口航运物流和新能源双主业协同发展,有序推进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发展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为打造华南国际枢纽大港目标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

1、着力提升质量效益,夯实主业发展实力

深耕核心主业,促进增长潜力充分发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港口航运物流板块,一是推进港口设备升级改造,提高装卸效率,深度挖潜释放产能;强化煤炭、钢材、粮食、纸浆等特色货种优势,加大新货源开拓力度;以高栏母港为核心,充分发挥旗下各码头重要节点作用,联合公司在全程物流、沿海及内河航运、港航配套及供应链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打造特点鲜明、协同互补、具有竞争力的港口集群,实现公司在长江经济带和西江经济带的深度融合发展;二是持续优化运力结构,扩大运力规模,严格管控船舶建设进度及质量,进一步丰富集疏运航运网络,大力推进沿海和内河船舶运输业务,提升成本管控能力,实现航运业务规模和效益双提升;三是加快推动从传统物流企业向专业化物流供应链企业的转型升级,围绕优势货种提供全程供应链解决方案,抢抓市场机遇,发展壮大现有新兴物流业务;四是充分发挥港航配套服务品牌效应,积极拓展异地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完善智能理货、5G+理货等科技项目建设、开发节能环保型电推港作拖轮,助力绿色港口发展。

新能源板块和先进制造板块,一是进一步强化投资管理,提升存量电力资

产经营水平,确保投资收益;二是加快市政燃气管网建设布局,引入多元化气源,加大客户开拓力度及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区域内多联供能源新模式,持续扩大供气规模及效益;三是积极抢抓新能源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聚焦光伏、储能及氢能等产业,在规模复制、产业链拓展、核心竞争力培育等方面创造新业绩。如成功收购秀强股份,将以此为切入口、巩固提升玻璃深加工业务,深入跟踪并积极拓展新能源玻璃、智能家电等市场机会,同时通过投资并购、自主开发及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国内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运营,以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业务规模及竞争力,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与良好的社会效益。

2、加大投资并购力度,强化资本运作职能

坚持以投资并购为主的外延式发展战略,加大公司资本运作力度,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支持公司实体产业发展。一是滚动运用间接融资及公司债、中票、超短融等直接融资工具,积极探索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国外市场融资新工具,择机推动权益性融资,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围绕公司主业及上下游产业,通过基金投资、股权投资、现金收购、合资等多元方式促成优质并购项目落地,夯实公司产业和资本实力,促进公司主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在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基础上,加强资本市场价值传播,深化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企业利益和股东价值同步提升。四是加快推动珠海港昇进入新三板精选层。

3、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持续强化规范运作

推动管理机制改革焕发新活力,强化治理制度建设发挥持久力。一是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和优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调业务归口专业化,提升业务专业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关注新领域、新业务的发展难点和重点,全面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加强风控体系建设,形成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及高效平稳运行;三是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通过在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领域的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致力于更好的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四是结合公司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构建一流的人才发展体系。

4、坚持党建引领,建设“过硬”队伍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治国理政原著经典论述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党支部工作为基础,切实推动党委工作“走在前”,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继续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扎实抓好企业维稳工作、精准扶贫工作、群团工作,加强纪检监督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以发行人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募集说明书中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摘自或源自发行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告,上述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均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来源于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立信对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268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165号和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01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募集说明书中所涉及的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均为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若财务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关于公司债券财务报告有效期及期后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募集说明书引用的报告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信息有效期为6个月,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已向深交所申请财务信息有效期延期1个月,至2021年10月31日,并在本节对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做了简易披露。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2018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2018年度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监事会、董事局会议审批通过“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485,475,540.21元,上期金额431,162,126.81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303,055,355.51元,上期金额254,839,711.58元;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17,580,562.18元,上期金额18,065,724.03元;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51,321,523.37元,上期金额45,760,180.97元;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131,639.68元,上期金额18,868.73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监事会、董事局会议审批通过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2,915,099.24元,上期金额2,473,276.94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监事会、董事局会议审批通过无影响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董事局审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55,462,604.99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430,012,935.22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45,433,453.55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57,621,901.96元。无影响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董事局审批无影响无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董事局审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372,380,675.3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874,950,227.39;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2,631,409,246.57;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259,028,571.2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875,269,139.98;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318,912.59。
(2)应付利息重分类至相对应的各项负债董事局审批应付利息:减少33,521,339.35; 短期借款:增加625,439.37; 长期借款:增加1,778,76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28,692,639.78; 应付债券:增加2,424,500.00。应付利息:减少32,078,850.59; 短期借款:增加625,439.37; 长期借款:增加673,045.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28,355,865.91; 应付债券:增加2,424,500.00。
(3)应收利息重分类至相应的各项资产董事局审批应收利息:减少617,944.45 货币资金:增加617,944.45应收利息:减少617,944.45 货币资金:增加617,944.45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934,770,574.85货币资金摊余成本935,388,519.30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55,462,604.99应收票据摊余成本55,462,604.99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430,012,935.22应收账款摊余成本430,012,935.22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67,359,401.62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66,741,457.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1,372,380,675.36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631,409,246.57
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209,215,062.34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175,693,722.99
短期借款摊余成本462,000,000.00短期借款摊余成本462,625,439.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摊余成本697,046,628.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摊余成本725,739,268.21
长期借款摊余成本924,438,307.44长期借款摊余成本926,217,067.64
应付债券摊余成本598,124,946.41应付债券摊余成本600,549,446.41

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19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2019年度无应披露的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三)发行人2020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发行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公司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元)
合并母公司
将与合同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收入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监事会、董事局会议审批通过应收账款-26,489,405.23无影响
存货-25,552,723.37无影响
合同资产52,042,128.60无影响
预收款项-127,184,580.09无影响
合同负债124,750,348.87无影响
其他流动负债2,434,231.22无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元)
合并母公司
将与合同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收入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监事会、董事局会议审批通过合同资产153,910,641.70无影响
应收账款-118,967,870.72无影响
存货-34,942,770.98无影响
合同负债189,686,601.72无影响
预收款项-191,897,272.69无影响
其他流动负债2,210,670.97无影响

无。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合并范围变化

截至2018年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有48家,合并范围较2017年新增8家,并购1家,注销2家,具体名称见下表:

2018年度发行人合并控股子公司变更情况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1珠海港中驰航运有限公司新设
2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新设
3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设
4珠海港中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5珠海中理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新设
6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设
7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8深圳珠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新设
9珠海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珠海横琴网贸通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销
11云浮新港中润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1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收购
2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收购
3宿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收购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4珠海港隆盛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新设
5珠海港琴跨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6珠海港成功供应链有限公司新设
7珠海港晨跨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8珠海港堡水环保有限公司新设
9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
10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11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转让
12港达供应链管理(昆山)有限公司注销
13珠海港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原为“珠海航务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1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并购
2港旭(陕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3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购
4天长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并购
5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并购
6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并购
7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并购
8新加坡常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购
9宁德珠港拖轮有限公司新设
10珠海港安特种运输有限公司新设
11珠海港卓航航运有限公司新设
12珠海港昌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原为“珠海港昌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5家,合并范围较2020年末新增3家,减少1家,具体名称见下表:

2021年1-3月发行人合并控股子公司变更情况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1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设
2定边港超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设
3岢岚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设
4赤峰港昇新能源有限公司注销
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5,966.54224,275.60120,341.7093,477.06
交易性金融资产465.21425.9123,500.00-
应收票据7,359.138,934.435,713.735,546.26
应收账款73,260.1057,489.0644,985.5343,001.29
预付款项13,600.3511,862.714,473.244,002.96
其他应收款5,704.354,935.286,938.686,735.94
存货21,929.2513,343.7712,058.648,736.83
合同资产15,135.2715,391.06--
其他流动资产13,690.589,415.6013,884.344,286.02
流动资产合计457,110.78346,073.41231,895.86165,786.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7,238.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5,835.46225,269.22249,987.94-
长期股权投资55,059.2953,111.9945,168.2842,091.55
投资性房地产15,038.6215,175.7415,728.0416,054.24
固定资产499,762.25493,252.35295,002.85262,052.74
在建工程34,226.0836,829.2251,295.3427,419.51
无形资产90,912.1291,595.0121,247.5621,693.88
开发支出1161.811161.81582.43
商誉70,346.2870,346.283,609.413,507.25
长期待摊费用6,723.026,730.784,687.321,715.22
递延所得税资产4,315.064,237.972,911.792,80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6.084,943.412,973.983,508.62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4,486.071,002,653.79693,194.94518,081.45
资产总计1,461,596.851,348,727.19925,090.80683,867.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2,167.7088,098.1970,980.8946,200.00
应付票据8,935.784,702.298,554.124,543.35
应付账款30,800.1627,747.3622,026.1325,762.19
预收款项652.88112.0712,827.3712,801.50
合同负债19,860.2318,968.66--
应付职工薪酬7,672.979,526.547,620.686,124.64
应交税费5,090.855,180.233,100.073,538.03
其他应付款27,279.9830,420.4621,470.6620,921.51
其中:应付利息--3,352.13
应付股利1,452.561,452.561,766.921,780.02
其他应付款25,827.4228,967.9019,703.7415,789.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2,769.3683,436.2719,146.5069,704.66
其他流动负债173,697.78112,894.1150,945.84-
流动负债合计478,927.69381,086.17216,672.26189,595.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2,842.22316,562.1372,874.0092,443.83
应付债券41,026.9240,602.7360,057.8059,812.49
长期应付款0.000.005,482.5410,941.77
递延所得税负债21,069.5321,116.071,217.86741.65
预计负债-600.00--
递延收益2,067.012,103.673,296.454,062.77
非流动负债合计387,005.69380,984.59142,928.65168,002.51
负债合计865,933.38762,070.76359,600.91357,598.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93,042.4993,042.4993,042.4978,954.09
资本公积166,218.39166,218.39166,218.3980,149.81
减:库存股4,996.931,618.60--
其它综合收益96,871.0897,064.58112,807.2847.3
专项储备611.67537.01404.92236.91
盈余公积金14,446.0114,446.0114,369.1314,176.81
未分配利润161,130.22153,419.28131,857.07113,79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27,322.93523,109.15518,699.29287,364.53
少数股东权益68,340.5463,547.2846,790.6138,90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595,663.47586,656.43565,489.90326,269.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61,596.851,348,727.19925,090.80683,867.8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116,438.14353,531.28332,181.70261,496.30
其中:营业收入116,438.14353,531.28332,181.70261,496.30
营业总成本106,659.91336,495.09320,833.29252,040.67
其中:营业成本94,291.82292,468.17279,399.63211,369.41
税金及附加588.892,181.341,722.251,939.69
销售费用2,298.566,625.969,497.729,251.19
管理费用5,298.7220,317.0319,240.9316,958.37
研发费用255.011,050.56802.44291.51
财务费用3,926.9113,852.0410,170.3212,230.50
其中:利息费用5,147.3516,541.1912,547.3013,154.02
利息收入1,584.935,700.302,453.67944.57
加:其他收益327.882,817.152,175.283,181.56
投资收益1,947.2917,663.3215,730.1511,704.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47.293,931.953,234.403,555.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04.22-1,473.46-290.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54-231.494.601,225.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5-42.69-75.79438.75
营业利润11,447.4435,769.0128,892.3426,006.29
加:营业外收入55.16546.03550.48247.97
减:营业外支出21.71,641.3977.121,628.84
利润总额11,480.8934,673.6629,365.7024,625.41
减:所得税费用2,533.415,922.084,659.875,324.66
净利润8,947.4828,751.5824,705.8319,300.76
持续经营净利润8,947.4828,751.5824,705.8319,30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10.9426,291.2022,197.4316,878.68
少数股东损益1,236.532,460.382,508.392,422.07
加:其他综合收益-193.5-15,742.70-13,142.8847.14
综合收益总额8,753.9813,008.8811,562.9519,347.9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7,517.4410,548.509,054.5616,925.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36.532,460.382,508.392,422.07
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9,442.65370,486.72368,034.99288,748.05
收到的税费返还894.874,681.322,942.741,498.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180.1227,946.7411,969.739,038.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517.63403,114.78382,947.46299,284.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9,185.52301,263.18278,300.81197,756.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91.6433,830.9029,751.4126,525.33
支付的各项税费4,870.2813,115.3112,414.9512,575.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07.9624,062.8231,940.2724,566.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655.40372,272.20352,407.44261,42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2.2430,842.5830,540.0237,861.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2.1819,260.4012,380.989,571.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521.67749.391,068.3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84.6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147.055,011.4553.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9345,429.1218,326.4510,694.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970.3841,654.0755,482.8734,285.85
投资支付的现金-5,596.781,050.008,828.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20.11185,751.349,156.2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90.48233,002.1896,689.1443,11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64.55-187,573.07-78,362.70-32,420.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32.984,507.05102,995.003,09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532.984,507.052,727.003,09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9,000.00460,969.90122,287.00113,349.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968.92310,169.77140,084.6363.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501.90775,646.72365,366.63116,502.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713.31222,283.83168,113.3353,950.6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26.9427,047.5118,737.6515,790.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660.84500.98675.9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554.47343,506.98108,998.025,029.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594.73592,838.31295,849.0074,770.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07.17182,808.4069,517.6341,731.4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9.35-199.0875.49-134.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0,914.2125,878.8321,770.4547,038.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0,030.97114,152.1492,381.6945,343.6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0,945.18140,030.97114,152.1492,381.69
项目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7,950.30167,890.8170,598.9963,70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23,500.00-
预付款项55.11-125.21-
应收账款-585.91
其他应收款150,900.42140,614.8393,674.1973,488.46
其中:应收股利242.84242.843,427.753,558.16
应收利息---61.79
其他流动资产144.37127.732,754.42368.26
流动资产合计409,050.19309,219.28190,652.80137,559.8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7,495.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5,594.3285,620.5684,315.20-
长期股权投资279,457.74279,083.38252,454.01243,600.98
固定资产282.28315.49336.78322.19
无形资产164.5835.5468.86106.22
长期待摊费用--27.655.2
其他非流动资产-128.77--
非流动资产合计365,498.92365,183.74337,202.45331,579.61
资产总计774,549.11674,403.01527,855.25469,139.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7,134.5383,091.8562,175.0943,700.00
应付职工薪酬1064.901,115.00907.00833.00
应交税费14.0230.3556.1469.96
其他应付款84,150.5284,215.0060,685.2577,780.15
其中:应付利息---3,207.89
应付股利1,174.661,174.661,087.651,013.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670.7461,309.215,007.2651,350.00
其他流动负债170,926.18111,122.9350,612.83-
流动负债合计433,960.89340,884.33179,443.57173,733.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4,403.4013,765.935,007.2642,150.00
应付债券41,026.9240,602.7360,057.8059,812.49
非流动负债合计65,430.3154,368.6665,065.05101,962.49
负债合计499,391.21395,252.99244,508.63275,695.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3,042.4993,042.4993,042.4978,954.09
资本公积142,979.67142,979.67142,979.6761,961.04
减:库存股4,996.931,618.60--
其它综合收益-1,900.71-1,874.46-3,179.82-
盈余公积金12,840.4812,840.4812,763.6112,571.29
未分配利润33,192.8933,780.4337,740.6739,957.48
所有者权益合计275,157.91279,150.02283,346.62193,443.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74,549.11674,403.01527,855.25469,139.50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335.871,655.961,245.221,100.46
其中:营业收入335.871,655.961,245.221,100.46
减:营业成本-5.05307.53548.26527.19
税金及附加0.0621.6457.9726.84
管理费用868.673,890.103,390.993,114.22
财务费用303.713,643.313,940.716,822.05
其中:利息费用1,583.855,646.065,214.776,978.88
减:利息收入1,282.103,896.651,306.02281.48
资产减值损失-1.52-1.83-6.03
信用减值损失2.76---
加:其他收益-33.132.512.55
投资收益274.366,815.998,540.3311,452.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89.94289.941,238.82882.79
资产处置收益-30.34---0.07
营业利润-584.74644.031,848.312,070.80
加:营业外收入0.00127.838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2.803.105.15205.91
利润总额-587.54768.761,923.151,864.89
净利润-587.54768.761,923.151,864.89
持续经营净利润-587.54768.761,923.151,864.89
加:其他综合收益-26.241,305.36-3,211.71-
综合收益总额-613.792,074.12-1,288.561,864.89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税费返还-165.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5,310.34373,201.65283,314.83374,461.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310.34373,201.65283,314.83374,461.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1.332,556.232,498.942,096.78
支付的各项税费39.549.1223.7412.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7,078.99349,639.54295,940.41351,27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659.81352,244.89298,463.09353,38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9.4721,122.58-15,148.2521,07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317.69316.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531.117,603.6710,579.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130.020.200.6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191.7083,080.2655,357.6324,190.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91.8393,611.3985,279.1835,087.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4.2649.81163.414.99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27,456.7335,164.1529,916.4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300.00102,465.0098,960.9844,1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44.26129,971.54134,288.5474,081.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52.43-36,360.15-49,009.36-38,994.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268.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9,000.00249,804.0082,100.00107,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968.92310,169.77140,084.6363.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968.92559,973.77322,452.63107,763.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625.00184,000.00147,401.0033,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80.2613,262.4113,832.8411,497.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378.17331,631.4090,165.361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083.43528,893.81251,399.2045,122.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885.4931,079.9671,053.4362,640.6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9,283.5915,842.396,895.8144,723.8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441.3870,598.9963,703.1818,979.3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5,724.9786,441.3870,598.9963,703.18
项目2021年1-3月/2021年3月末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
总资产(万元)1,461,596.851,348,727.19925,090.80683,867.81
总负债(万元)865,933.38762,070.76359,600.91357,598.39
全部债务(万元)748,564.50644,523.97287,708.68283,646.10
所有者权益(万元)595,663.47586,656.43565,489.90326,269.42
营业总收入(万元)116,438.14353,531.28332,181.70261,496.30
利润总额(万元)11,480.8934,673.6629,365.7024,625.41
净利润(万元)8,947.4828,751.5824,705.8319,30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6,247.6121,161.3114,91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710.9426,291.2022,197.4316,878.6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862.2430,842.5830,540.0237,861.24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4,864.55-187,573.07-78,362.70-32,420.5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93,907.17182,808.4069,517.6341,731.41
流动比率0.950.911.070.87
速动比率0.910.871.010.83
资产负债率(%)59.2556.5038.8752.29
债务资本比率(%)145.37129.9063.59109.60
营业毛利率(%)19.0217.2715.8919.1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184.505.215.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5.044.605.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34.385.24
EBITDA(万元)-76,427.9861,121.1555,810.69
EBITDA全部债务比-0.120.210.20
EBITDA利息倍数-4.474.564.08
应收账款周转率1.786.907.556.08
存货周转率5.3523.0326.8724.19

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457,110.7831.27346,073.4125.66231,895.8625.07165,786.3624.24
非流动资产1,004,486.0768.731,002,653.7974.34693,194.9474.93518,081.4575.76
资产总计1,461,596.85100.001,348,727.19100.00925,090.80100.00683,867.81100.00
项目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478,927.6955.31381,086.1750.01216,672.2660.25189,595.8753.02
非流动负债387,005.6944.69380,984.5949.99142,928.6539.75168,002.5146.98
负债总计865,933.38100.00762,070.76100.00359,600.91100.00357,598.39100.00
项目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本93,042.4915.6293,042.4915.8693,042.4916.4578,954.0924.20
资本公积166,218.3927.90166,218.3928.33166,218.3929.3980,149.8124.57
减:库存股4,996.93-1,618.60-----
其它综合收益96,871.0816.2697,064.5816.55112,807.2819.9547.300.01
专项储备611.670.10537.010.09404.920.07236.910.07
盈余公积金14,446.012.4314,446.012.4614,369.132.5414,176.814.35
未分配利润161,130.2227.05153,419.2826.15131,857.0723.32113,799.603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27,322.9388.53523,109.1589.17518,699.2991.73287,364.5388.08
少数股东权益68,340.5411.4763,547.2810.8346,790.618.2738,904.8911.92
所有者权益合计595,663.47100.00586,656.43100.00565,489.90100.00326,269.42100.00

16.45%、15.86%及15.62%。2019年末,发行人股本较2018年末增加了14,088.40万元,增幅为17.84%,主要系发行人于2019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余额分别为80,149.81万元、166,218.39万元、166,218.39万元和166,218.39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24.57%、29.39%、28.33%和27.90%。2019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18年末增加了86,068.58万元,增幅为107.38%,主要系发行人于2019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47.30万元、112,807.28万元、97,064.58万元和96,871.08万元,发行人2019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18年末增长112,759.98万元,增幅为238,390.01%,主要系发行人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报告期期初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4、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113,799.60万元、131,857.07万元、153,419.28万元和161,130.22万元,在所有者权益中的占比分别是34.88%、

23.32%、26.15%和27.05%。发行人的盈利状况较好,未分配利润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四)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517.63403,114.78382,947.46299,28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655.40372,272.20352,407.44261,42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2.2430,842.5830,540.0237,861.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9345,429.1218,326.4510,694.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90.48233,002.1896,689.1443,11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64.55-187,573.07-78,362.70-32,420.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501.90775,646.72365,366.63116,502.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594.73592,838.31295,849.0074,770.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07.17182,808.4069,517.6341,731.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35-199.0875.49-134.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0,914.2125,878.8321,770.4547,038.02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731.41万元、69,517.63万元、182,808.40万元和93,907.17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增加27,786.22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增加113,290.77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3月 /2021年3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末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
流动比率(倍)0.950.911.070.87
速动比率(倍)0.910.871.010.83
资产负债率(%)59.2556.5038.8752.29
EBITDA(万元)--76,427.9861,121.1555,810.6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4.474.564.08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保障方面,发行人最近三年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4.08、4.56和

4.4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能够覆盖公司债务增长带来的利息支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六)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盈利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16,438.14353,531.28332,181.70261,496.30
营业成本94,291.82292,468.17279,399.63211,369.41
期间费用11,779.2041,845.5939,711.4138,731.57
资产减值损失-12.54-231.494.601,225.59
投资收益1,947.2917,663.3215,730.1511,704.74
营业利润11,447.4435,769.0128,892.3426,006.29
利润总额11,480.8934,673.6629,365.7024,625.41
净利润8,947.4828,751.5824,705.8319,30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10.9426,291.2022,197.4316,878.68
营业毛利率19.0217.2715.8919.17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毛利润50,126.89万元、52,782.08万元、61,063.10万元和22,146.31万元,对应的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9.17%、15.89%、

17.27%和19.02%。

3、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8,731.57万元、39,711.41万元、41,845.59万元和11,779.2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81%、

11.95%、11.84%和10.12%,期间费用基本保持稳定,占比略有下降。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2,298.561.976,625.961.879,497.722.869,251.193.54
管理费用5,298.724.5520,317.035.7519,240.935.7916,958.376.49
财务费用3,926.913.3713,852.043.9210,170.323.0612,230.504.68
研发费用255.010.221,050.560.30802.440.24291.510.11
合计11,779.2010.1241,845.5911.8439,711.4111.9538,731.5714.81

(3)财务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2,230.50万元、10,170.32万元、13,852.04万元和3,926.9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为4.68%、3.06%、3.92%和3.37%。发行人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

(4)研发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291.51万元、802.44万元、1,050.56万元和255.0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为0.11%、0.24%、0.30%和

0.22%。

4、投资收益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1,704.74元、15,730.15万元、17,663.32万元和1,947.29万元,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参股的广珠发电、中化珠海和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等公司,而参股企业珠海港务以及碧辟化工由于处于行业周期性低谷,产品、服务供给过剩,导致经营较为困难,短期内难以给公司提供良好投资收益。发行人最近三年投资收益构成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444.7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931.953,234.403,555.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63.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13,879.6312,315.86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582.19--
其他433.9216.60704.93
合计17,663.3215,730.1511,704.74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78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6.9225.730.82
政府补助120.1988.9322.48
其他418.92435.82224.67
合计546.03550.48247.97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3月/月末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2018年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86.907.556.08
存货周转率(次)5.3523.0326.8724.19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余额为639,821.67万元,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及短期借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88,098.1913.7770,980.8925.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436.2613.0419,146.506.86
其他流动负债111,122.3617.3750,612.8318.13
长期借款316,562.1349.4872,874.0026.11
应付债券40,602.736.3560,057.8021.51
长期应付款--5,482.541.96
合计639,821.67100.00279,154.56100.00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88,098.19----88,098.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436.27----83,436.27
其他流动负债111,122.36----111,122.36
长期借款-87,694.1991,319.38137,548.56316,562.13
应付债券--40,602.73--40,602.73
合计282,656.8287,694.19131,922.11137,548.56639,821.68
项目金额占比
抵押融资45,116.767.05
质押融资247,068.9238.62
项目金额占比
信用或担保融资347,636.0054.33
合计639,821.68100.00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市燃气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市港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市港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市港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洪湾)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高栏欧港码头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参股公司
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参股公司
珠海港通江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洪湾港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昊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航运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航经营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航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云浮珠港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子公司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原名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珠海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公司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局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局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局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和程序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人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比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定价机制主要包括:协议定价法、市场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一般而言,发行人对关联方提供咨询服务等采用协议定价法,

燃料、电力及蒸汽的销售采用市场价格定价,提供的电器柜等产品销售,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进行定价。

5、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5,565.27万元
分配预案根据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930,424,8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880,000股,即927,54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过。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反担保措施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40,000.002014年08月27日10,000.03连带责任保证2014/8/27-2024/8/27
合计40,000.0010,000.03

(1)2011年11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拟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设立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珠海市范围内管道天然气业务的相关产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报批、可行性研究及获取相关特许经营权等前期工作。公司持有港兴公司65%股权。港兴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33.00万元,由双方以现金方式认缴,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966.45万元,占港兴公司注册资本的65%,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7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比例为30%,按出资比例预计发行人对该项目的累计资本金出资约为人民币11,420.50万元。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为参股45%的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用于建设中化珠海三期项目。港通公司持有中化珠海45%股权,按比例需要出资6,504.44万元。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名称账面净值事由
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950.56质押借款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370.37诉讼担保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辉腾锡勒应收账款和100%股权20,708.39质押借款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电茂霖应收票据296.00应收票据质押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电茂霖应收票据683.00应收票据质押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埇秦新能源100%股权6,240.12质押借款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747.92质押借款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15,648.86抵押借款
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43,435.76抵押借款
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54,822.58抵押借款
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定期存单80,000.00质押借款
天长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6,344.33质押借款
合计235,247.89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 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5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11年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8年5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9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6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上调的公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原因是中诚信证评认为:2018年,公司持续做大做强主业,新增航运板块,延伸港口产业链,并适度多元化,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但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外部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2019年6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7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8月9日,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5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7月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0年7月2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2月7日,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2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3月19日,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6月1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10月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21年度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含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的含义为本期债券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信用风险很低。

(二)本次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中诚信国际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珠海港股份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正面:

业务多元化程度仍较高。公司业务由港口航运物流、新能源和先进制造板块构成,业务结构及收入来源较为多元化,且各个板块之间关联度较低,降低了整体的业务经营风险。

收购协同效应初显,收入规模稳健增长,毛利率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收购珠海港新加披有限公司(原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港口”),2020 年以来公司码头运营主业收入规模明显扩大,西江流域和长江流域“双线布局”的形成亦对物流贸易和物流服务等相关板块形成一定拉动,公司营业总收入保持稳健增长;同时,由于兴华港口毛利率水平显著高于原有码头,2020年公司毛利率有所改善。

融资渠道较为通畅。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总额94.80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33.86亿元,具有一定备用流动性。此外,作为上市公司,公司股权融资渠道较为通畅。

关注:

收并购形成较大规模商誉,部分业务面临一定的整合压力。受收购兴华港口及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杨能源”)影响,2020年末公司商誉同比大幅增长至7.03亿元,较高的商誉或存在一定减值风险。同时2021年新收购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300160.SZ)与公司原有业务跨度较大,可能存在整合不到位、后续经营情况不达预期等风险。

航运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航运板块所处区域西江流

域经济腹地体量较小,且周边港口竞争激烈,未来该业务盈利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债务规模及财务杠杆大幅上升,偿债压力加大。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总债务大幅增至86.20亿元,资产负债率及总资本化比率分别升至58.84%和

54.49%,已达到近年来的高点,偿债压力加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不涉及其他重要事项。

四、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总计850,770.30万元,剩余授信额度304,765.78万元。发行人与多家银行保持合作,授信额度较为充足,可作为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之一,但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偿还债券本息不具有强制执行性的风险。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授信总额已使用授信余额未使用授信余额
交通银行58,700.0032,400.0026,300.00
建设银行10,000.0010,000.00-
浦发银行25,000.0025,000.00-
光大银行15,000.005,000.0010,000.00
中信银行60,000.0019,900.0040,100.00
招商银行207,450.80178,749.9928,700.81
华润银行41,200.0020,737.5720,462.43
兴业银行20,000.0018,000.002,000.00
工商银行45,900.0037,182.218,717.79
进出口银行73,882.0067,240.006,642.00
中国银行89,837.5073,494.7516,342.75
农业银行23,600.0023,100.00500.00
民生银行10,200.0010,200.00-
浙商银行30,000.00-30,000.00
华夏银行100,000.00-100,000.00
北京银行10,000.00-10,000.00
邮储银行20,000.0015,000.005,000.00
杭州银行10,000.0010,000.00-
合计850,770.30546,004.52304,765.78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未到期偿付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年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日期到期日期回售日期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存续及偿还情况
120珠海012020/7/302025-08-032023/08/0354.004.154.00按时付息
216珠海债2016/11/212021-11-222019/11/2256.004.105.9799按时付息
公司债小计10.009.9799
321珠海港MTN0022021/8/122024-08-1634.003.554.00尚未涉及还本付息
421珠海港股SCP0142021/8/92021-11-120.25484.002.704.00尚未涉及还本付息
521珠海港股SCP0122021/7/152022-03-160.65752.002.932.00尚未涉及还本付息
621珠海港股SCP0112021/7/122022-04-080.73423.002.993.00尚未涉及还本付息
721珠海港股SCP0102021/7/52022-01-210.54254.002.994.00尚未涉及还本付息
821珠海港股MTN0012021/4/252024-04-2732.004.002.00尚未涉及还本付息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19.0019.00
合计29.0028.9799

第七节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税项

详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详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详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周杰项目负责人:郑非项目组成员:方璐洋、王家滢电话:010-88027267传真:010-8802719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法定代表人:宋卫东项目负责人:方晓项目组成员:乔迪帆电话:021-20655588传真:021-20655577

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法定代表人:陈琨项目负责人:帅良元项目组成员:李超

电话:010-56992025传真:010-56991987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15、16楼负责人:王先东经办律师:易朝蓬、王蛟龙电话:0756-3355171传真:0756-3355170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注册会计师:蒋洁纯、黄志伟电话:021-51616345传真:021-51068398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法定代表人:闫衍联系人:吕修磊电话:010-66428877传真:010-6642610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项目负责人:郑非项目组成员:方璐洋、王家滢电话:010-88027267传真:010-88027190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沙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

(八)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总经理:周宁电话:0755-21899999

二、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作为证券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

本次债券发行时,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拟开展或可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包括: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投资顾问等服务;以自营资金或受托资金投资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等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判断是否与履行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职责存在利益冲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其他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公正履行相应的职责。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报告、2021年1-3月财务报表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278号

联系人:李然、明月

联系电话:0756-3292223

传真:0756-329221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人:李一峰、陈辞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http://www.szse.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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