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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1-07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1日(周五)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1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沿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4号会议室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4.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5.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审议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第1-6项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三.提案编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
4.00《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正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有资格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的24小

时前备置于本次会议登记点——董事会秘书处。

2. 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时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或(020)82161128-6228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2. 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3”,投票简称为“浪奇投票”。

(二)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公司无优先股,所以没有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根据本人意愿,被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 具有 □ 不具有)表决权

根据本人意愿,被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 具有 □ 不具有)表决权
被委托人对可能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具有 □ 不具有)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
4.00《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7.0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被委托人对每一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可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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