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