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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学大: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

投资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合称“学大教育”)拟根据K12业务发展规划,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一方面开设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扩大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强化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原有校区基础建设的完善、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存在向营利性培训学校转型的需求,故公司计划2021年在全国新设(含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变更为营利性培训学校)不超过80家K12体系及教育相关上下游业务产业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

此外,公司预计会根据地方主管部门提高教育培训类机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增加部分现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本金。

鉴于教育培训服务行业的特点以及设立培训学校/子公司业务频次较高等因素,按照拟设立主体注册资金要求和运营资金需求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育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1.2亿元人民币,年度总投资额度范围内新设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年度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现有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增加注册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授权经营层2021年度在1.2亿元的额度内开展K12业务、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2021年实际新设及增资的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为准。

(二)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议案是对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体系内现金方式对外投资额度的授权,尚不构成关联交易。如公司对外投资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以现金方式进行对外投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根据各地主管部门要求,以自有资金注册单体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或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进行增资,单体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培训学校办学内容:语言类培训、艺术类培训、文化教育培训等(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为准)。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服务;教育软件、教学用品的技术开发;教育信息咨询等(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用于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以及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进行增资,一方面是为了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能够开设更多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进一步促进K12教育培训业务的稳健、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积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原有及新建校区基础建设、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的体现。

(二)K12业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但此类对外投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日常投资项目,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及项目管理制度,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

(三)本次授权对外投资额度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授权经营层在1.2亿元额度内开展K12业务、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项目,K12业务是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推动K12业务合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授权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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