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审议26项议案(不含子议案),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表决结果 |
2020年04月21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全部审议 通过 |
2020年07月20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 2.4认购方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发行数量 2.7限售期安排 2.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2.11上市地点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全部审议 通过 |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6、《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 |||
2020年08月25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全部审议 通过 |
2020年10月28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6、《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全部审议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履行了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在进入敏感期之前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相关保密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由厦门市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公司治理、ESG披露等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四、2021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