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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相关;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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