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2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7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发行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1粤电02,债券代码149418)发行工作已于2021年4月28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50%。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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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