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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2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7)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 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任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信永中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45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情况,并结合行业标准及具体审计计划最终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

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项目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发表审计意见,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3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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