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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上午9:15—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三楼视频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李明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67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0,758,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6,229,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0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共6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529,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46%。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法律顾问委派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0,638,3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1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409,0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8%;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高明 同意股份数:1,420,023,45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高明 同意股份数:133,794,113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飞、汪家桐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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