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了解和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