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金圆股份股票代码: 0005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雪莉住 所: 浙江省兰溪市通讯地址: 浙江省兰溪市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一节 释 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赵雪莉 |
金圆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金圆控股 | 指 | 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赵雪莉性 别: 女国 籍: 中国身份证号:3307**************住 所: 浙江省兰溪市通讯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 职务 |
兰溪市华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赵雪莉女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操作失误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本次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35,765,988 | 5.0047% | 无限售流通股 | 35,728,688 | 4.9995% | 无限售流通股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 比例 |
赵雪莉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1年 10月08日 | 10.735 | 10.735 | 37,300 | 0.0052% |
合计 | 37,300 | 0.0052% |
2021年10月08日,赵雪莉女士在买卖股票操作过程中误操作将公司股票卖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雪莉女士持有公司35,728,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金圆股份股票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赵雪莉所持金圆股份股票35,728,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者设定信托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37,300股股票。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人与其他信息披露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雪莉
签 署 日 期:2021年10月1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 |
股票简称 | 金圆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546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赵雪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兰溪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35,765,988股 持股比例: 5.004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 : 37,300股 本次变动比例 : 0.0052%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35,728,688股 持股比例: 4.999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减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意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2021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37,300股股票。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雪莉
签 署 日 期: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