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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控实施等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经监事会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执行过程中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含专项投资计划)》的议案;(3)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2、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因本次会议仅审议季报一项议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3、2020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3)关于《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6)关于修订出资新设子公司及投资建设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7)关于修订收购刘化集团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修订托管刘化集团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4、2020年6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5、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半年报一项议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6、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季报一项议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7、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3)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审查及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0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审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该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金额、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或公平市场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过程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基本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较好地防范与控制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2020年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要求;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延长公司下游产业链,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8、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财务运作等事项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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