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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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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3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4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联系电话: telephone:+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传真: facsimile:+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1YCAA20009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靖远煤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靖远煤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靖远煤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1号文《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公开发行方式,

以面值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张,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688,301.89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9,311,698.11元。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9,499,600.00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770,500,4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5-0001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0.00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金额115,437.52元,支付有关中介服务等发行费用1,55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88.05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69,065,749.47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兰州天水路支行分别设立了2704056729200160038、8113301012755667788、621060111013000306708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投项目新设立的项目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铜城支行设立了270405512920014378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项目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27040567292001600381,168,999,082.80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81133010127556677881,000,041,666.67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兰州天水路支行621060111013000306708600,025,000.00
合计2,769,065,749.4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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