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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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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XYZH/2021XAAA20114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 年4月28日出具了XYZH/2021XAAA20112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2、14”、附注“十一、(三)4”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供销大集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人民币186.63亿元;因供销大集公司之参股公司资金占用形成的需关注资产人民币9.79亿;以自有资产以及自身信用为股东及关联方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及担保债务金额人民币50.97亿元,其中人民币38.65亿元关联担保所对应的债务已逾期。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所述,2021年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了供销大集公司及下属24家公司相关债权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重整申请。

公司正积极依法配合海南高院及管理人推进重整工作,拟通过差异化转增、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一揽子重整措施解决同等金额的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和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化解债务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方案尚需海南高院裁定批准后实施。供销大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判断公司重整能够顺利完成,未预计上述事项可能形成的损失。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供销大集公司及其下属24家公司仍在重整过程中,重整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1)供销大集公司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关注资产的列报以及其可回收性判断的恰当性;2)供销大集公司对所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的预计负债估计金额的准确性和列报的恰当性;同时我们亦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事项做出调整以及对相

关披露的影响。

二、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规定,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由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金额占供销大集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的52.67%,同时上述事项的交易额及余额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事项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因此,根据审计准则之规定,我们对供销大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三、持续经营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供销大集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68亿元(其中非受限资金为人民币4.05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别为人民币66.55亿元和人民币10.38亿元,且部分借款出现逾期。上述情况连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以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三、2”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供销大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 号一持续经营》(2016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供销大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供销大集公司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三、

2.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 2020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供销大集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和需关注资产的落实解决方案依赖公司的重整,由于重整能否成功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供销大集公司2020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供销大集公司为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薛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东鹤
中国 北京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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